朱敬一:《掌握財經關鍵》經貿談判的米酒經驗
一般企業與企業間的談判是門學問,國與國之間的貿易談判當然更是大學問。在談判之前,雙方幕僚都要極為詳盡地研究與沙盤推演,把各種可能的情境全部列出來。有些情況還會衍生後續效果與政治衝擊,幕僚群都要先做評估。
談判推演 幕僚組成重要
早期參與沙盤推演的人不能太多,以免消息走漏,被對方情蒐而喪失先機。但參與者也不宜太少,以免思慮不周、面向不全。沙盤推演的幕僚群絕不能全是臨時找來的局外人(如管顧公司),因為他們對於社會情境不夠敏感、衝擊估算不夠精確。但參與者也不能全是圈內人,以免故步自封、目光如豆,跳脫不出自己的窠臼。
一般而言,談判的內容不宜先向外揭露,否則得利的受惠團體或遭殃的受害團體都有可能強烈支持或強烈反對,徒然增加己方談判代表的困擾。但凡事也都有例外;有些時候,社會的強烈反彈或共識,卻也是己方談判代表的最佳籌碼,可以抵擋對方的壓力。當然,民意可以載舟亦可覆舟,操作起來的確是如履薄冰,稍有不慎就會有意外。智利著名小說《合夥人》(El socio)就在描述男主角如何利用一個不存在的合夥人,從交易對手那裡獲得了一大堆的好處,但最後卻也因為合夥人終究不存在,又失去了所有的好處。
台灣米酒 談判遺害甚久
一九九九年間,台灣與老美談判開放菸酒進口而引發的後續爭議,堪稱經典。一九九九年之前,台灣的菸酒公賣局實施專賣,即使老美進口的菸酒也要由公賣局代售。老美抗議,主張台灣最多只能向美國菸酒課稅,斷無「代售」之理。台灣在壓力下讓步,將菸酒公賣局的專賣權結束,改成立台灣菸酒公司。
另外,台灣則對美國菸酒課徵菸酒稅。但是在WTO國民待遇原則之下,所有國境內的商品,不論是土產或進口,要課稅大家都得課同樣的稅。於是,台灣政府就把原先菸酒專賣獨占的利益,改以菸酒稅的方式加在菸酒商品上。
但風波未了:菸酒課稅通常得有個抽象的課徵基礎,就酒類而言,當初用蒸餾酒的酒容量做為課稅基,看起來尚稱公允。但是唯一失算的,就是家家戶戶最常使用的米酒。米酒是蒸餾酒,一旦比照課稅會使米酒價暴漲數倍;○.六公升每瓶由原價二十二元一口氣漲至每瓶一八○元。這就是當年因貿易談判而引發米酒漲價的真實背景。
殷鑑不遠 切勿重蹈覆轍
米酒漲價不僅使家庭與餐廳大呼不滿,也使得民間私釀米酒橫行,甚至偶有中毒事件。台灣菸酒公司也嘗試在米酒中加鹽,推出「料理米酒」以使該酒不符合「飲用酒」的課稅要件,但大廚們卻說「烹調美食走味」。米酒價高、私酒取締又嚴,使得民間買米酒極為困難,幾乎要向雜貨店老闆套交情,才能分得一、兩瓶。通常,台灣菸酒公司米酒貨源一到,在十幾分鐘內就搶購一空。民進黨當年在野,甚至還做了一支廣告,嘲笑執政的國民黨「連米酒都管不好,還執什麼政」。
當年菸酒談判的一項小誤差,卻惹出這麼大的風波,誰又料得到?整件事要到今年立法院修法,將酒稅由按容量課稅改為按酒精濃度課稅,才真正得以補救。
時隔十年兩岸要談ECFA,我們可要好好提醒當局:一定要準備周延、討論充分、沙盤推演、廣納意見、多方思考,謀定而後動。米酒事件十年發生一次就好了,千萬不能再來一遍。
作者: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