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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服貿協議爭議摘錄表- 協議/談判面

協議/談判面

反方

正方

img-http://www.cier.edu.tw/site/cier/public/MMO/cht/DOT1.GIF 雙方簽約標準不對等:我屬WTO已開發國家(較開放),但大陸是開發中國家(較限制)

 

img-http://www.cier.edu.tw/site/cier/public/MMO/cht/DOT1.GIF 我在WTO承諾確實高於陸方,但從會計師、律師、建築師、醫師、第一類電信、第二類電信、營造、旅行社、倉儲、到銀行、保險及證券,都沒有依據WTO承諾開放陸資,少部分開放者,亦有高於WTO承諾的限制。


img-http://www.cier.edu.tw/site/cier/public/MMO/cht/DOT1.GIF 以上行業,陸方都已依據WTO承諾對我開放,更對會計師、第二類電信、營造、旅行社、銀行、證券等,在服貿協議中做出「超WTO」開放。若要依WTO對等,我方要額外開放的項目更多。


img-http://www.cier.edu.tw/site/cier/public/MMO/cht/DOT1.GIF 
陸方開放程度,是「WTO+早收+服貿」,除港澳外,陸方在服貿的承諾水準,絕對高於其任何FTA,並無低於他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