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台太陽能廠 可做借鏡


  大陸控訴美國違反WTO貿易原則案,世貿組織14日做出勝敗交錯的「混合判決」。專家認為,判決結果可做為台灣太陽能業者借鏡,有助台廠擺脫收受政府補貼的控訴,也鼓勵業者主動配合美方調查,以爭取較有利的判決結果。


  今年2月,由於台廠與大陸業者上下游供應鏈關係,台灣太陽能電池與太陽能模板業者,被美國告到WTO,恐被課徵反傾銷稅、平衡稅,該案目前正在調查中。


  中經院WTO及RTA中心副研究員顏慧欣表示,大陸控訴美方的貿易救濟行為,結果為「混合判決」。雖然推翻美方以國企與下游業者交易過程,享受政府補貼的論點;但針對大陸業者不配合調查,以致被課徵高額平衡稅的結果,判美方勝訴。


  WTO貿易救濟採二階段判決,顏慧欣預料,因本次初審結果為「混合判決」,中美雙方皆不滿意結果,應會再次上訴,台廠可密切注結果。


  顏慧欣說,國企交易問題不適用台灣,但美方因沒有提出足夠證據,以致政府補貼論點被推翻,屬「調查程序的技術性問題」,這項瑕疵可以被台廠仿效,對台灣太陽能產業擺脫課徵平衡稅是利多。


  台廠過去經常因產創條例、促產條例、加工出口區的補助,導致企業遭控收受政府補貼。


  只要我方要提出證明,這些補貼是普遍性的,而非針對少數企業或產業,就能免除台廠遭美方控訴收受政府補貼的機率。


  按WTO規定,被課徵平衡稅的前提是,只有少數企業或少數產業獲得政府補助。


資料來源:2014-07-16/經濟日報/A14版/兩岸話題

記者:吳父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