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中經院院長吳中書 市場良性整合 競爭力up


  目前台灣的銀行總家數39家,分行數為3,417家;外國與大陸在台銀行則有30家,分行共51家,觀察近年台灣金融行庫的資產報酬率(ROA)、股東權益報酬率(ROE)逐年改善,但比起鄰近亞洲國家,平均報酬還是有所不足,專家學者與政府官員都了解,主因是金融機構家數過多,但推展金融機構整併,目前進度仍相當慢。


  到底併購有什麼影響,我認為從產業經濟層面來看,良性併購可以淘汰效率不佳的金融機構,避免倒閉時增加社會成本與衝擊,健全市場發展。此外,在業務發展,企業也可以優化結構,提高競爭力,可以做很多原本小規模不能做的事情。


  企業併購主要分為合意與非合意兩種方式,就實際案例來說,國際間非合意併購,也就是在不知道或不贊成的合併行為才是普遍現象,但我認為,如果台灣始終只從贊同合意併購的角度來看事情,明顯有違國際現況。


  舉例來說,在非合意併購中,公開收購是最常用策略,就是併購者不經由集中市場,而以寄送書函或刊登媒體廣告方式,公開向標的公司不特定股權持有人提出請求、邀請或引誘,以溢價支付為對價請其出售所持有之股份。


  尤其公開收購最初的醞釀期階段,可能受到權益受損的關係人反彈,或有投機人士介入,一般都會有緘默期,希望非公開進行以免影響市場,因此所有參與人,包括公司內外部人員、外部顧問和其他知悉相關訊息之人員均應保密,在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才能對外公開,所以在醞釀期,緘默保密是必要之行為。


  但我觀察,在台灣,醞釀期是爭議最多的部分,從法律判例上,反而常被認為有檯面下秘密商議的疑慮,如果都用另一種觀點來看非合意併購,金融整併推展將成阻礙。過去金融業發展,除了成立金控,並沒有什麼有效的合併機制,政府對金融業的願景定義並不是很清楚。


  我認為,政府應有這份胸襟,參考國際間的併購法規,再針對國內金融機構發展問題,規劃產業願景,思考用什麼態度推動國內併購,協助業者在有明確願景與接軌國際規範下做自己的事情。


資料來源:2013-04-01/經濟日報/A15版/座談會

記錄:記者徐筱嵐、吳泓勳、邱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