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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代基:補貼只會擴大污染量

  中經院院長蕭代基:首先,要做到污染防治,確實需要提供生產者與消費者主動去做的誘因,不必事事依賴政府之強制規定,這就需要經濟誘因制度,包括環保稅費及補貼,前者如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回收清除處理費等,後者如污染防治、能源節約與資源回收等投資的投資抵減、及環保科技園區之各種補貼等。前者確可提升環境永續之效率性,而且若這些稅費收入可用於降低所得稅與貨物稅等稅之稅率,則更有經濟永續之效。...<詳全文>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A16/綠色契機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