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在研究成果方面的重要成果統計如下:
(一)、探討國外電業獎勵節能之措施與成效
目前各國的電力公司,大多透過「需求面管理」來鼓勵民眾做有效的電力使用。美國並制訂電力獎勵計畫來回饋給電力公司,以補貼電力公司因執行「需求面管理」所造成的虧損。然而根據國外的文獻發現:由於「免費搭便車」、「反彈效果」、「逆選擇」以及「道德危機」這些因素,使得評估節能措施的成效變得非常困難。
本研究也探討了美國、日本以及開發中國家,在推行能源服務業發展時,相關之措施與經驗。根據美國電業與日本政府當初推行ESCO的成功經驗來看,積極的政府是ESCO能推行成功的關鍵因素;此外資金來源管道的取得、適足的市場規模、與節能資訊的推廣等等都是必備的要素。然而ESCO在開發中國家發展得並不順遂,主要是因為遭遇到市場的障礙、制度性的障礙、與財務障礙等阻撓。
(二)、探討國內現行能源措施及成效評估
目前對於投資節能設備的廠商,我國主要是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提供廠商租稅獎勵、金融獎勵與技術輔導等優惠措施。除此之外,台電也積極發展風力發電,並於網頁提供省電錦囊,提供民眾節能的資訊。
根據環保署86年度的調查結果發現,在79年度至85年度,國內工業的節約率是以造紙業為首,達17.9%。商業則是以餐廳及其他娛樂場所之節約率最高,達17.5%。而根據經濟部能源委員會的報告顯示,83年度至85年度全國的平均節約率依次是1.0%、0.9%、與1.0%。綜合前兩者所進行的調查結果發現,經過節能輔導後的廠商,其平均節約率的確有提高的現象。
(三)、台電節能措施的成本效益評估模式
本研究除了介紹一般的投資評估理論,同時針對節能措施的成本效益分析,提出了六大進行步驟。並且介紹節能措施效益與成本的估算方式,藉以求得益本比。最後以益本比是否大於1,來決定該節能措施是否具有經濟效益或是具有可行性。最後並以儲冷式空調作為評估的範例。
(四)、台電推行高效率設備補貼或退費等優惠措施之可行性分析
本研究蒐集了我國、美國、日本與其他各國的節能標章制度與標準,並探討各國目前所採行有關電費補貼或退費之措施,並實地赴日本的東京電力公司(TEPCO)進行考察。結果發現一般獎勵或補助節能產品的作法,都是以行政措施進行。至於申請的程序,一般都是先依照「先到先用」的原則。
透過這些文獻及實地訪察的結果,我們認為美國的「能源之星」及各國能源標章推行之政策,可以作為我國訂定相關獎勵投資措施與政策之參考。因此,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