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經濟研究院個人資料保護安全政策暨隱私權聲明

中華經濟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尊重並保護您個人資料的隱私。本院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 (以下簡稱個資法)第 8 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請務必詳細閱讀本院之「個人資料保護安全政策暨隱私權聲明」。

    壹、蒐集之特定目的(往來相關業務必要範圍)適用於您與本院聯絡、參與各項活動(如報名研討會/課程、加入網站會員、訂閱電子報等)或透過電話或本院網站信箱提出詢問或建議時(包括本院官網及本院各類網站)、本院基於契約或類似契約履行事項、統計調查及分析,及其他合於本院業務活動所需之特定目的內,所涉及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與利用行為。

    貳、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一、當您與本院洽辦業務或參與本院各項活動,我們將視業務或活動性質請您提供必要的個人資料(法務部公布「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個人資料類別」之「識別類」【如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方式】及「特徵類」【如性別、出生年月日】個人資料),並在該特定目的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非經您書面同意,本院不會將個人資料用於其他用途。

        二、如果您使用電話或本院網站信箱與本院聯繫時,請您提供正確的電話或電子信箱地址,僅作為回覆來詢事項之用。

        三、您的個人資料在處理過程中,本院將遵守相關之流程及內部作業規範,並依據資訊安全之要求,進行必要之人員控管。

        四、單純瀏覽本院網站及下載檔案之行為,本院不會蒐集任何與個人身份有關之資訊。

    參、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利用期間:上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及本院執行業務所必須之期間。

        二、利用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本院合作廠商所在地及其他為完成上開特定目的所必須之地區。

        三、利用對象:本院及本院合作廠商(參本院網站:https://www.cier.edu.tw/)。

        四、利用方式:以電話、email、傳真、郵寄等特定利用方式,或其他合法及合理方式使用。

        五、另外,本院絕不會提供、交換、出租或出售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個人、團體、私人企業或公務機關,但有法令依據或合約義務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之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一﹞配合司法單位合法必要之調查。

            ﹝二﹞配合主管機關依職權或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

            ﹝三﹞當您在本院網站的行為,違反本院的服務條款或可能損害或妨礙本院權益或導致任何人遭受損害時,經本院研析揭露您的個人資料是為了辨識、聯絡或採取法律行動所必要者。

            ﹝四﹞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肆、若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院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本院一切相關服務。

    伍、關於網站安全機制及本院個資保護政策本院盡力以合理合法之技術及保護程序,保障您的個人資料。同時,本院分別就組織管理、環境管理及作業管理上作周全管理,營造充分保障個資安全的服務環境,以杜絕您個人資料外流的疑慮:

        組織管理:本院內部設立個資安全維護委員會,並建立個資風險評估及管理機制與個資檔案安全維護計畫,規劃個資蒐集處理及利用程序及業務終止後之個資處理方法,同時設置緊急應變程序及當事人行使權利之聯絡窗口,且落實員工個資教育訓練以及相關獎懲制度,以求有效執行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

        環境管理:依據作業內容性質,內部實施必要之門禁管理。就個資的儲存媒體妥善保管並建置相應的防災設備。此外,基於對本網站主機安全之維護,本院就本網站已建置網路安全機制,不定期進行弱點掃描與系統漏洞修補。而本網站也裝置網路記錄分析系統,對於不明企圖與入侵將被記錄,對於破壞行為或企圖進入伺服主機的異常行為,將進行呈報與攔阻,並通報警政單位。

        作業管理:界定個人資料之範圍,定期清查本院個資檔案並建立清冊,於作業電腦相關設備上設定認證機制、紀錄機制及警示機制,並定期測試前揭機制的有效性及穩定性,同時對外妥善監督受託機關,並將個資保護列為稽核項目。對於任何可能侵害您權益的措施,本院於知悉後必立即改進,並隨時歡迎各界指正。

    陸、安全政策暨隱私權聲明之修改本安全政策暨隱私權聲明將適時依據法律修正、相關技術之發展及內部管理制度之調整而配合修改,以落實保障您隱私權及網路安全之初衷。當本院完成相關條款修改時,會立即將其刊登於本院網站,您得不定期查閱本網站之安全政策暨隱私權聲明,以適時更新相關必要資訊。

    柒、關於隱私權保護政策之諮詢及個人資料權利之行使關於個資法第 3 條規定之當事人權利,您得透過本院信箱 chunghua@cier.edu.tw 以請求個人資料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並補充或更正,或請求本院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或停止寄發資料或資訊。此外,如果您對於以上告知條款或個資保護政策有任何疑問或意見,亦歡迎來信至信箱:chunghua@cier.edu.tw。如果本網站各相關單位有違反本政策之行為時,亦歡迎來信至信箱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