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資料顯示,近九年來台灣吸引台商回台投資案件共651件,總投資金額達新台幣3,221億元,創造台灣就業約5.9萬餘人,其中小企業約占八成;政府在極力吸引台商鮭魚返鄉之際,下列問題是政府與企業得共同面對並積極解決:
一、專業技術人才的斷層與不足
(1)台灣近年因高等教育普及且社會普遍認為技術人才工作環境辛苦,使得多數學子寧選擇服務性質產業,造成產業結構越加失衡。
(2)縮短產學落差,如何讓台灣人才一進入社會即可為企業所用,課程與實作需有效結合。
(3)少子化與高齡化問題浮現,整體勞動力供需失衡,且需面對國際包括大陸擴大挖角台灣人才。
二、工業用地、廠房用地的不足
(1)至2014年12月,台灣開發中工業區土地租售率幾達100%,僅剩台南科技園區租售率89%、花蓮和平科技園區租售率58%。
(2)避免閒置與炒作,近三年全台工業用地以北部漲最多,漲幅達49%,欲設廠投資企業一地難求。
三、水電資源面臨供應不足的挑戰
(1)近來台灣面臨近30年來最嚴重的水荒,已直接影響工業用水,必須正視未來在水資源的使用與分配上將更加嚴峻的事實。
(2)2014年台灣夏季用電創新高,備轉容量率數度跌破6%,等同是供電緊戒狀態,而2015年1月至今用電的備轉容量比去年還差。
四、創新能力與智財權保護不足新興產業技術,諸如智慧城市、行動通訊、5G標準、自動化設備及材料、新面板技術等,均缺乏相關創新與智財權,導致台灣企業常遭受國外專利與智財權控訴,影響銷售與名譽,致使僑外來台投資意願不足。
目前大陸投資環境面臨投資優惠縮減,生產成本高與環保要求提高,使得勞力密集或是技術密集產業正朝離開大陸思考,台灣能否在此投資潮移轉過程中取得較好成果,提出下列幾點意見做為參考:
一、穩定的鼓勵創新與投資政策,並提出具國際比較優勢的投資誘因。簡化僑外投資申請及審核程式,放寬投資條件限制,朝亞太科技研發中心、展銷中心發展。
二、生產土地的提供應具確定性,例如投資在政府規劃之科學園區、產業園區,在該園區的規範範圍及鼓勵項目內,應不再經過環境評估,僅需審核是否符合當地環保要求規定則可,以縮短投資審核過程時間及確定性。
三、未來高科技新興產業亟需許多技術人才,應培育專業人員及引進專利等。
四、台灣正遭遇能源及水資源供應不穩狀況,政府應對投資環境包括對外聯繫及通訊等公共建設,加大投資力道以符合建成科技島的必要環境。
五、目前政府協助關鍵高新產業的融資政策仍有提昇空間,建議應擴大開放,包括政府投資的創投、投資式貸款之技術不可用於大陸等國的限制應給予取消。
六、政府放寬融資及租稅優惠,應有條件限制台商返台投資標的,從土地投資轉回製造業與服務業。否則原鼓勵台商返台振興台灣經濟發展與就業率,如成為台商投資工業區土地與房地產的資金,將會是政策與制度的完全失衡。
政府更應放寬對國際資金的投資限制,強化對台投資宣傳,積極加入區域組織提高國家競爭力,明確指示對大陸市場的政策,擬妥台商回流機制,協助台商順利轉型升級。
(羅懷家為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副秘書長、王健全為中華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本文摘錄自將於5月20日出版的《2015年投資台灣藍皮書》)
資料來源:2015-05-10/經濟日報/A10版/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