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P勞動專章對越南投資環境及臺商營運之影響

類型:研究計畫
名稱:TPP勞動專章對越南投資環境及臺商營運之影響
編號:PR1776B1
作者:徐遵慈
出版日期:2016.11

越南為我國對外投資與貿易的重鎮,自1986年展開革新政策(Doi Moi)以來,積極推動自由化及參與國際經貿整合,成功吸引大量外資,出口貿易型態也逐漸由初級產業產品轉變為工業產品,且逐步進入全球產業供應鏈。在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於2016年2月4日在紐西蘭完成簽署後,待各締約方完成國內程序及生效後,越南將可望坐擁TPP成員國的廣大市場,帶來貿易與投資成長的的新契機。然越南加入TPP除帶來經濟利益外,亦須開放市場及力行規範改革與調和,將帶來新的挑戰與壓力,其中又以勞動規範與執行的改革,將影響至鉅。TPP為越南首次加入設有高標準勞動規範之經貿協定,越南為符合加入TPP之要求,必須進行相關勞動法規之修法,進而影響勞動與投資環境。 

TPP的勞動規範包括第19章勞動專章,以及美國與三個TPP締約方另行個別談判的雙邊換文,為勞動專章的附件。越南為三個締結雙邊換文的國家之一,該換文正式名稱為「美國─越南間加強貿易與勞工關係之計畫」。越南必須同時受到TPP勞動專章與雙邊換文之規範。 

本研究綜合整理TPP之勞動相關規範與美越換文內涵。TPP文本第19章規範係適用於TPP所有締約方之間,主要內容包括各締約方應在其勞動法規、政策中落實國際勞工組織(ILO)宣言所臚列之勞動基本權利,締約方亦負有不得降低該等保護水準,而造成各締約方之間投資與貿易影響的義務。如違反此等規定,締約方得訴諸爭端解決程序。此外TPP勞動專章也透過軟性規定與合作規定,希望促進締約方的勞動法規、政策透明性以及提高合作程度。

美越換文則詳列越南必須進行之法律、制度改革,具體指出須修正或應落實之條文,為美國要求越南落實TPP勞動專章的詳細執行計畫。換文內容主要包括法規改革與制度改革兩部分。在法規改革上,換文集中於勞動團結權,即勞工的工會組織、罷工發動、集體協商三個權利相關的法律改革,為此未來越南將開放設立不受越南總工會管轄之工會,一家企業也可能出現複數工會,並享有更高的自主權,罷工限制亦應減少。在制度改革方面,換文要求越南必須加強勞動執法,包括應擴增勞動檢查官人數等;越南亦負有增進法規透明性之義務。在實體規定外,換文同時亦設有不同於TPP第19章本文之監督與爭端解決機制,以確保越南充分履行換文之義務。 

本研究透過與廠商及專家座談會,以及赴越南胡志明市與河內市進行調研所獲第一手資訊與觀察,以分析越南加入TPP對臺商將產生各種層面的影響,其中最主要的衝擊來自工會組織的自由化與獨立化、勞動法規的嚴格施行兩方面,前者現仍待越南勞動法規進一步修法計畫,後者則以越南政府將落實最長工時之法定限制與衍生的加班費問題等最為嚴重,將大幅提高臺商的營運成本。 

本研究發現,如進一步分析產業別之影響,臺商如屬於自動化程度高、雇員人數甚少的產業,相較之下較不擔心TPP帶來的改動。然在勞力密集與工廠人數眾多的產業,臺商除更擔憂TPP修法的直接影響外,也認為越南薪資與法令規定變動亦將影響越南員工利益,因而有可能造成員工的反彈而引起罷工。數家傳統產業業者對公司內可能出現複數工會較為擔憂,並舉出柬埔寨、印尼的經驗,說明若複數工會展開惡性競爭,輪流鼓吹工人罷工或與其他國際性的勞工團體串聯,越南政府又無妥善執法,後果將不可收拾。 

另外,所有廠商都提及越南勞動法規規定不清,解釋不一,施行細則經常晚於法規生效甚多才提出、又欠缺英文版本,以致廠商遵循不易,亦容易引起員工誤會或遭到處罰。此外,廠商欠缺有效參與或預先掌握越南法規制定、解釋之管道。大型廠商尚能設立專門法務部門,或與律師事務所配合加強法規遵循,但小型廠商多無資源,對於法規的變動甚難正確理解。據了解,有些廠商為節省費用,未雇用專業的越文翻譯,僅請廠內越籍員工簡略解說法規內容,容易造成誤解。 

本研究另訪問越南勞動部及辦理座談。越南勞動部官員表示,該部過去幾年間已與國際勞工組織、美國勞動部等合作進行勞動法規的修正,故法規變動幅度較大,新立法的品質也較高。為因應TPP將帶來的諸多修正,越南勞動部刻正進行國內法規的檢視,以期調整不合乎TPP的規定。未來亦將依據上述說明,提出草案,原則上將配合TPP開放複數工會成立、擴大罷工事由等等規定,也會增加勞動檢查官的人數。 

本研究提出臺商遭遇的困難,包括法規解釋不清等問題,並詢問外資廠商的遵循情形。越南勞動部表示臺商在勞動檢查中表現可算是相當良好,但依然存有不了解勞動法規之情形,建議臺灣廠商加強法規的了解與宣傳,如有不了解之處應向越南勞動部尋求協助。另針對本研究提議加強臺越合作,越南勞動部表示,若有機會希望與我國合作,包括分享勞動法規制定的經驗、如何進行法規內容的普及宣傳等等面向。 

本研究最後提出政府機關因應越南勞動法規調整與投資環境變化之政策建議,包括:一、針對越南加入TPP所涉之政策與法規調整,爭取進行雙邊資訊交換、建立經驗分享機制;二、爭取與越南政府建立貿易、投資、勞動等跨部會之投資勞動法規協調對話機制;三、針對越南加入WTO後已逐漸落實法規透明化與公眾評論(review)制度,協助建立我國參與機制及即時法規翻譯;四、整理越南臺商管理工會與處理勞雇關係之參考案例,辦理越南加入TPP之宣導課程及推動企業社會責任(CSR);五、協助越南臺商組織培養越南勞動法規專家與建立與越南勞動部、越南工商總會、總工會及其他主要外資企業協會法律幹部間之聯繫網絡;六、增加我駐越南代表處辦理臺商輔導、勞動事務、法律等業務人力及增設全職專業越南法律翻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