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計畫目的
為瞭解能源需求量關鍵影響因素,藉由計畫執行成果,掌握影響服務業部門能源需求量及經濟的影響因素、生產要素間的替代及互補關係,以利政府制定相關的節能政策。藉由衡量如能源價格變動對服務業部門能源需求量及經濟的影響分析,可建立服務業部門應變機制,減少能源價格變動所帶來的衝擊,以維持產業競爭力。
二、年度計畫目標
本計畫預計完成下述目標:
1. 蒐集與分析採用稅賦優惠與能源供應短缺對服務業的影響。
2. 以DGEMT,分析能源稅、能源價格波動對服務業部門的影響及研提可能配套或應變機制。
3. 分析服務業部門能源效率變動因素。 4. 設計服務業中小能源用戶能源消費調查問卷與執行方式之規劃。
三、年度計畫內容架構
四、計畫成果摘要 本計畫的研究目的是為瞭解:
1.服務業部門生產要素間替代及互補效果;2. 課徵能源稅對服務業部門長期對能源需求量、經濟衝擊與就業之影響;3. 課徵能源稅後,並實施相關配套措施對服務業經濟衝擊之減緩效果;4.能源價格波動對服務業部門所造成的直接影響與間接影響;5. 能源供應短缺對服務業的影響;建立服務業之可能應變機制; 6. 稅賦優惠對節能成效及經濟之影響;7.服務業部門能源效率變動因素; 8. 針對服務業中小能源用戶設計能源消費概況調查問卷、調查抽樣設計及規劃後續執行方式。為分析上述目標,本計畫採用文獻分析法或以實證模型評估各項政策實施可能帶來的影響,根據本計畫的評估,可得下列主要結論: 1. 批發及零售業、工商服務業與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在使用能源投入所支付的成本相對於使用其他生產要素須支付的成本而言可能偏低,進而在提供服務的流程中傾向多用能源,住宿及餐飲業與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則呈現少用能源的型態。
2. 以2025年稅額計算之,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之油品和電力使用量降幅預計為-6.96%、-5.14%。觀察服務業之油品、天然氣及電力等能源品項使用量之變化,分別為-1.21%、-1.31%及-3.14%,以電力使用量之變動幅度較高。運輸、倉儲及通信業和整體服務業因課徵能源稅後,產業價格分別增加0.959%、0.141%,產出則因課徵能源稅預期將分別降低-1.475%、-0.033%。服務業細業別中,住宿及餐飲業和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在產業價格與產業產出之影響幅度均高於整體服務業。此外,在就業人數方面,預期運輸倉儲及通信業和整體服務業因課徵能源稅後將使就業人數分別減少1,314人及3,389人,服務業細業別中則以其他服務業之就業人數減少較明顯,約達1,062人。
3. 以2025年稅額計算之,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之油品使用量及電力使用量,在配套措施下預計將分別增加0.05%、0.44%,使得課徵能源稅(含配套措施)之油品使用量變動率及電力使用量變動率分別為-6.91%、-4.69%。觀察整體服務業在課徵能源稅(含配套措施)下之油品、天然氣和電力使用量變動率分別為-1.10%、-0.75%、-3.04%。在課徵能源稅(含配套措施)之影響研析結果,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之產出成長變動率由僅課徵能源稅下之-1.475%,減緩至-1.029%,整體服務業則由-0.033%轉為產業產出正成長0.213%。服務業細業別中,大多數業別之產出亦因配套措施實施後,由產出負成長轉為正成長。在就業人數方面,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之就業人數由課徵能源稅之-1,314人減少至能源稅(含配套措施)-917人,整體服務業則由-3,389人增加至11,624人。
4. 當電力價格上漲40%,會導致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之物價上張1.47%,整體服務業之物價上漲1.26%。
在服務業細業別中,衝擊最大者為批發及零售業(上漲2.44%)、其次為社會及個人服務業(上漲2.28%)。在GDP影響方面,造成運輸、倉儲及通信業之GDP預估下降0.71%,整體服務業之GDP下降0.11%,對於服務業各業別就業人數亦有負面衝擊,在電價上漲10%和40%時,運輸、倉儲及通信業的生產成本增加率將分別由0.36%上升至1.75%(電力需求量固定)以及0.17%上升至0.63%(電力需求可變動)而整體服務業預估由0.35%上升至1.42% (電力需求量固定)以及由0.28%上升至0.96%(電力需求可變動)。
5. 無論是國外抑或國內之研究成果,針對產業實施稅賦優惠措施以鼓勵能源節約均可產生明顯成效,並可促進經濟成長。奧勒岡州實施商業能源稅額扣抵措施,政府每投入2.18億美元成本,可以削減大約3億美元的能源成本及減少240萬噸的CO2排放量,同時可促進5.02億美元的淨經濟產出以及1,497個新工作機會,荷蘭服務業部門投入4.5 億美元,執行能源投資免稅措施,可帶來3.24 PJ的能源節約量以及 0.22 百萬噸的CO2減量。我國若採行節能投資額可用於扣抵營所稅措施下對各服務業業別之能源需求的總影響約為-0.002~-0.274%。
6. 2006年後服務業大部份業別之經濟面電力密集度呈現明顯下降趨勢。1998-2012年電力效率明顯呈現改善的行業分別為:批發及零售業、住宿及餐飲業、通信業、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經濟面電力密集度平均成長率分別為-1.68%、-1.29%、5.40%與-1.65%。2007年整體服務業的經濟面電力密集度比1998年上升6.95%,主因係總產值電力密集度惡化所致。2012年整體服務業經濟面電力密集度比2007年降低11.95%。其中以總產值電力密集度變動效果改善最多,此與2008年電價調整,降低各業電力使用量進而改善效率有密切關聯。 7. 就能源消費調查規劃議題方面,在考慮資料之取得、執行成本、效率,以及使調查樣本能有較廣的涵蓋區域,因此採用民國100年台灣地區工商普查資料庫為抽樣母體,並採用「二維分層隨機抽樣法」,其分層是以企業「行業別」與「所在區域別」做為分層變數。並在假設變異數極大化(P=0.5, Q=0.5)與95%的信賴水準下,抽出可接受誤差為3%時,估計所需有效樣本數為1,093份,而實際需抽取的總樣本數為有效樣本數的2-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