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東擴對我國經貿影響及因應對策

類型:研究計畫
名稱:歐盟東擴對我國經貿影響及因應對策
編號:PR0735
作者:顧瑩華
出版日期:2004.12

2004年5月1日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賽普勒斯及馬爾他共十個中東歐國家,正式納入歐盟。歐盟東擴後,將使歐洲的政經環境產生變化,無論就人口與經濟規模而言,歐盟已成為世界最重要的區域經濟組織之一。歐盟東擴後,新會員國的進口關稅將調整與歐盟一致,其中多數產品關稅將調降,少數將調升。關稅調降的產品主要有鐘錶、玩具、遊戲、運動用品和人造首飾等。在電子及電機產品方面,中東歐各國已和歐盟一樣施行零關稅,故這類產品之關稅稅率已無調降之空間。 在非關稅措施之調整方面,如果外國廠商已得到歐盟「CE」認證或ISO9000認證,在新會員國即可自動被接受;不僅如此,入盟後新會員國採用的技術標準與歐盟標準一致。此外,歐盟現行貿易法規與政策及各項貿易救濟措施將一併適用於新會員國,中東歐各國將根據歐盟的決定對所認定的外國出口商的傾銷行為採取反傾銷措施。 至於外資優惠措施調整之重點包括:新會員國所採取之吸引外資措施,不得違反歐盟競爭政策及補貼之相關規定;若有任何企業享有特殊之優惠政策,違反了歐盟自由市場及競爭政策規定,就會在其入盟談判中被要求調整其優惠政策。整體來說,歐盟東擴對促進中東歐國家經濟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區域內貿易比重、增強歐盟在世界政治經濟的戰略地位均有助益。 就台灣的立場而言,歐盟東擴雖然代表著世界另一個區域版塊的擴大,對我國造成一些進入障礙,但也存在著不少的機會。

本報告的研究目的即是在分析歐盟東擴對我國對歐盟的貿易及投資影響。希望藉由分析的結果提供業界及政府一些具有參考價值的建議。 就貿易面而言,我國與歐盟的貿易往來絶大部分均集中在歐盟原先的15個會員國,2003年我國對歐盟15國之出口占我國對全球出口總額的12.9%,進口則占10.3%;至於與新的10個會員國的貿易往來則是相當有限,2003年我對10個新會員之出口僅占我國對全球出口比重的0.65%,進口更只占0.19%而已。 我國對歐盟的出口以資訊電子類產品為大宗,2003年我對原歐盟15國出口的前10大產品中,有7項是稅則84與85章中之電子及電機類的產品,另外自行車及鋼鐵類產品亦為主要出口項目。我對歐盟10個新會員國出口主要產品,亦以電子及電機類產品最重要,前10大出口產品中有9項屬稅則84與85章,此外,合成纖維絲為另一項主要出口產品項目。 歐盟經濟整合將產生貿易創造及貿易移轉效果,本研究就我輸歐盟之前18大資訊電子產品表現與波蘭、捷克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