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毛豬產業策略聯盟的研究

類型:研究計畫
名稱:強化毛豬產業策略聯盟的研究
編號:PR0586
作者:陳章真
價格:246
出版日期:2002.12

為因應我國已成為WTO的一員,以及2005年台灣豬肉產品市場的完全對外開放,我農政單位已著手進行毛豬產業策略聯盟的規劃與推動,用以提高台灣豬肉產品的競爭力。這一年來,藉由農政單位的積極輔導與擔任中介人的角色,已結合了上游的黑毛豬飼養戶,具CAS認証的中游的電宰廠以及下游的連鎖超市,生產與供應品質保証的生鮮冷藏肉品給消費大眾,農政單位希望能藉此起一示範與帶動作用,逐步將策略聯盟體系全面地推廣到台灣的毛豬產業。在推動過程中,難免遭遇到一些問題與瓶頸有待解決,農政單位或可利用資金融通與減稅等辦法以及相關的配套措施,使得上中下游的業者,尤其是下游的零售部門願主動參與策略聯盟體系的推動與建立。 

由中央畜產會推動的黑毛豬肉策略聯盟體系其實也是一種上、中與下游業者的垂直合作與契約關係,祇不過農政單位在其間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然而黑毛豬肉在國內市場的供需比例上終究有限。為了將策略聯盟推廣到整個毛豬產業的產銷體系,在保留現有肉品市場拍賣制度的前提之下,作者構思出「台灣毛豬產業策略聯盟體系」的架構圖和一套遊戲規則:

 1、農政單位對參與策略聯盟的養豬戶給予補貼;對電宰加工廠則有獎勵與優惠措施; 2、電宰加工廠與養豬戶簽訂的契約價格可以幾個大縣市肉品市場的平均牌價為基準,再依據屠體評比標準,給予加碼或減碼; 3、農政單位不須限制電宰加工廠的購豬管道是來自參與策略聯盟的養豬戶或是肉品市場,只須派專人在電宰加工廠嚴格抽檢豬隻,一旦發現豬隻有藥物或不當生長激素的殘留,除了要嚴懲電宰加工廠之外,如豬隻是來自策略聯盟的養豬戶,也一併嚴懲濫用藥物的養豬戶,並讓養豬戶承擔電宰廠大部分的罰鍰。 

這樣做的優點有: 

1、增加養豬戶參與策略聯盟的誘因–農政單位的補貼,以及豬隻的訂價方式將鼓勵養豬戶的參與。 

2、增強電宰加工廠與養豬戶簽訂契約的意願–電宰肉品加工廠到肉品市場去購豬,須獨自承擔買到有藥物殘留問題豬隻的風險,因而電宰加工廠會逐漸增加與上游養豬戶簽訂契約的比例。 

3、促進養豬戶之間的水平整合–有心參與策略聯盟但苦於規模小的養豬戶或因此形成一水平結合,甚至推出共同的品牌。 

4、以品牌豬肉取代傳統市場的溫體豬肉–在農政單位與超市、大賣場等業者對品牌豬肉的推廣宣傳之下,品牌意識將能普遍的深植消費者心中,相對於傳統市場的肉品,或將提高其在超市與大賣場的銷售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