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產險市場之研究

類型:研究計畫
名稱:大陸產險市場之研究
編號:PR0576
作者:楊雅惠、龍嘯天
價格:392
出版日期:2002.12

近代中國保險業的發展起於清代末期,主要是藉由洋務運動的推行自西方國家傳入商業保險的觀念。而後在國民政府時期保險業雖有所發展,但由於連年戰亂的影響,使大陸保險業整體發展相當有限,但在當時政府制定了《保險契約法草案》和《保險業法》,使大陸保險的法律制度逐步走向系統化和完備化。 

1949年中共政權建立以後,大陸當局開始對國民政府時期的保險業進行整頓和改造。到1952年已經全部接管並整頓原有國營保險公司與私營保險公司,而外國保險公司則全部撤出大陸保險市場。 

在整頓和改造保險業的同時,大陸亦設立國有保險公司。1949年10月24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成立,總括經營產險與壽險業務。但到1958年以後,除了國外保險業務繼續辦理外,國內相關保險業務全面停辦。 

改革開放後,大陸保險業由政府控制之單一保險市場過渡至由國內保險公司與國外保險公司共同擁有的混合型保險市場。事實上,經過二十餘年的發展證明,逐步開放保險市場對大陸保險事業發展是妥適的選擇。為此,對大陸保險市場的發展與開放以及其相關法律監管等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對於大陸的保險市場結構、保險經營與管理,保險資源的配置,大陸保險業競爭實力以及保險市場監管的了解將有相當助益。另一方面,政府對國內保險業赴大陸設立辦事處的禁令已經取消,有鑑於龐大的市場誘因,國內業者對前往大陸保險市場發展可說是趨之若鶩,至2002年8月為止已有多家產、壽險公司獲准在大陸設立辦事處。最近政府更進一步地核定開放國內保險公司赴大陸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大陸保險市場在近幾年來,隨著國民生產總值高度成長,逐漸成為全世界最具發展潛力的新興市場,先進國家的保險公司對此早已視為兵家必爭之地。但由於其保險監理機制與保險相關法規的建設尚屬初創階段,因此其保險市場內潛藏了許多危機與風險。而台灣保險業者與外商保險公司主要的競爭籌碼,在於「同文同種」的優勢,可藉著相互交流、業務合作來打下基礎,開發以消費者為取向的商品。但兩岸政治意識型態,將是直接影響我業者是否能立足大陸市場的主要關鍵。大陸對加入WTO以後開放的承諾,是否能夠有效的遵守,以及在面對外商保險公司的競爭與大陸保險業的保護政策下,我國保險業者是否擬好一套妥善的經營策略,皆是應審慎考慮的。 

本研究就大陸歷年保險業務發展沿革、大陸保險市場整體發展概況、大陸產險市場商品發展狀況、大陸外商產物保險公司之發展、大陸保險法規的演進與現況、大陸保險監理制度的發展以及大陸保險市場存在的問題等進行分析研究,期能藉此增加對大陸保險市場的了解,以做為業者赴大陸設點參考。在保險市場的整體發展狀況方面,雖然目前大陸保險市場為多家經營態勢,但整體保險業務仍為四大國有保險公司所壟斷,且在經營區域方面,則是明顯集中在東南沿海地區,中西部地區較少,顯示大陸保險市場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在產險商品方面。大陸產險市場經過二十餘年的發展後,其產險商品已經是相當多樣化。而產險商品的經營情形從過去以企業產險為主轉為以機動車輛及其第三責任險為主。而各產險商品的市場佔有率則以四大國有產險公司為主。 

在外商保險公司方面,雖然大陸自1990年代初期即引進外商保險公司,但在營業範圍與項目上諸多限制,使外商保險公司經營狀況普遍不佳。不過大陸在加入WTO談判中對保險業開放的承諾上,同意五年內逐步開放國內保險市場與相關措施,這對台灣保險業而言亦是進軍大陸市場之重要參考。 

而在保險法規與保險監理制度部分,大陸直到1995年保險法的公布,方使保險監理有正式的法源基礎,而隨後出爐的《保險公司管理規定》、《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等,使大陸保險法規更趨完備。

而監理體系部分,1998年保監會的成立,使大陸保險監理得以獨立行使職權。 

在保險市場的問題方面,大陸保險市場發展迅速,但也存在不少問題,包括其保險市場結構、保險公司經營管理、保險監管制度以及保險中介機構運作過程中所存在的各項問題。 

最後本研究亦對國內業者提出以下建議,包括:人力資源運用與管理上可借重當地人才、提出申請前應先了解相關法規與申請程序的變動情形、做好對大陸保險市場的風險評估、業務經營應配合當地特殊需要發展核心業務、與績優的中資或外資保險公司合作或成立策略聯盟以及持續進行大陸保險市場資訊蒐集與研究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