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研究內容
拉丁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涵蓋33國,人口約6.1億人,區域GDP總值約占全球GDP總值的7.5%,拉美33國於2014年人均GDP達8,776美元,僅次於北美、歐盟及東協,消費潛力與商機可期,係我國當前拓展經貿與對外關係的重點區域之一。
此區域的墨西哥係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NAFTA)的成員國,同時墨國與智利、秘魯三國亦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的談判成員。近年來拉美地區經濟成長穩定,內需市場快速成長,以2014年為例,哥倫比亞經濟表現最為亮眼,成長率達到4.6%,秘魯與墨西哥則分別有2.4%及2.1%之成長率。而墨、智及秘三國亦分別與歐盟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2011年4月,智利、哥倫比亞、墨西哥與祕魯更進一步發起成立「太平洋聯盟」(Pacific Alliance, PA)之區域整合組織,期藉此促進成員國經濟深度整合、增進成員國成長與競爭力,並使其成為成員國加強政治合作與經貿整合,以及強化與亞太地區關係之重要平臺。最後,巴西過去經濟成長力道強勁亦為此區域重要市場,巴西於2004年至2014年期間的平均GDP成長率約為3.61%,目前係全球第七大經濟體,近年來挾其經濟實力加大對國際事務影響的態勢明顯。
鑒於,該區域主要國家經濟成長動能相對較高,且在太平洋聯盟(PA)正式成立與未來TPP形成後,與亞太市場聯結勢將增強,並有更多市場開放商機可期。在上述局勢發展下,為加強我國與該地區主要國家經貿外交關係之發展,同時尋求其支持我國加入TPP,實有必要就此區域內主要政經發展最新趨勢進行研析,並對我國如何加強與該區域主要國家之雙邊合作,以爭取其支持我國加入包括TPP等區域經濟整合或與我國洽簽雙邊經濟合作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ECA),提出具體策略規劃與作法建議。
結論與政策建議
首先,拉美地區及主要國家之政經發展呈現若干特色與趨勢,包括:(1)拉美許多國家之國內政治呈現左翼政權與民主化的匯合;(2)雖然拉美地區之區域整合持續進行,但不干涉原則可能成為干擾變數;(3)拉美許多國家經濟情勢波動幅度大,且貧富差距問題日益浮現;(4)太平洋聯盟已成形,惟是否進一步邁向深度整合仍有待觀察,至於其與亞太地區之連結,預計將更為緊密。
其次,拉美五國國家政經發展概況,及總體經濟情勢與重點產業發展具相近特點,包括:(1)各該國家普遍面臨包括貪腐問題、治安問題、偏高的通膨問題、高失業率以及貧富差距等政經問題;(2)經濟表現上,2014年以哥倫比亞經濟表現為五國中最為亮眼,經濟成長率達4.6%,其次為秘魯的2.4%;(3)巴西係農礦的出口與生產大國,其汽車產業為該國工業的重要支柱。哥國是僅次於荷蘭的全球第二大鮮花出口國,且為拉美第四大汽車生產國。智利是拉美重要的礦產大國,亦是南半球最大的水果出口國。墨西哥經濟的基礎是農牧漁業,而石油工業具重要地位。秘魯礦產和石化能源業均屬其國內發達產業,而紡織業以採用天然原料生產紡織品為其特色。
再者,研析我國與拉美五國之貿易概況與貿易產品結構,以及我國與拉美五國之投資關係結果顯示:(1)近五年我國與該五國雙邊貿易總額呈現逐年下滑的趨勢,至於智利、巴西以及墨西哥,與我國則有較密切的貿易往來;(2)2014年我國對拉美五國之雙邊貿易金額僅有對墨西哥與哥倫比亞呈現順差狀態,但對智利、巴西與秘魯的雙邊貿易則出現金額程度不等的逆差;(3)中南美洲雖為我國對外投資之重要地區,但是對拉美五國的拓展空間仍大,雙邊投資方面仍應持續加強。
最後,綜整本研究成果,並由總體策略與具體執行面研提我國未來強化與墨西哥、秘魯、智利、哥倫比亞及巴西等國之雙邊合作,以爭取其支持我國加入包括TPP等區域經濟整合或與我國洽簽ECA之可行政策建議如下:
一、總體策略面
在短期內,我國政府可以APEC既有平臺為窗口,與拉美五國加強互動,進而創造有利於我國加入TPP等區域整合之條件,並且藉此消除我國對外經貿之關稅與非關稅障礙,爭取更好的經商環境;亦可藉雙邊途徑與拉美五國建立功能性或部門別之雙邊協定。
在中長期方面,我國宜發展重點領域,創造差異化,例如尋求與拉美五國之間具有經貿互補性、或我國具供應優勢之產業切入,作為雙方深化長期合作關係的利基。同時運用臺灣優異創新能力,加上中小企業的技術與經驗,協助該拉美五國提升其產品的附加價值,促成我國與拉美進一步連結,以協助拉美五國拓展亞太區域市場。
二、執行面
短期內,我國政府可協助臺商業者處理在拉美地區發展所面臨之困境與障礙問題,如臺商主要面臨語言文化問題、工作價值觀差異與勞資問題、與當地集團之利益衝突等問題,以及當地法規障礙問題。具體因應作法包括促進國內工商團體與當地工商團體合作,以減少雙方語言隔閡,並縮短彼此的文化認知差距;運用公協會力量,協助我國廠商克服前進拉美市場之相關障礙;加強駐外單位提供臺商相關法律諮詢、輔導服務和行政協助之能量。
其次,關於可提升雙邊合作之各種具體措施,包括:籌組參展團或產業投資考察團、運用APEC平臺舉辦活動爭取拉美經濟體肯定我國之貢獻,以爭取其支持我國加入TPP,並提高我國業者之國際能見度、協助拉美國家開發新原物料之出口與運用、鼓勵業者參與當地政府積極推動產業(如太陽能等再生能源)、協助推動雙方產業公協會簽署產業議題別的合作備忘錄,加大雙邊產業合作機會,以及提供資訊並鼓勵業者運用我國「中國輸出入銀行」轉融資渠道,爭取對拉美市場出口產品機會。
至於中長期方面,我國工業技術研究院及其他重要產、官(如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學研單位可與拉美五國建立長期技術合作關係,以協助拉美國家產業技術升級、持續加大國合會在拉美國家進行之發展合作計畫、在拉美五國建置水產養殖、食品加工及農業之「技術協助與能力建構中心」,提供相關協助與輔導、嘗試推動建立與主要拉美國家之官方雙邊經貿諮商會議,以利產業交流、運用APEC簽署綠色供應鏈相關的合作協定,促成我國與智利、秘魯及墨西哥綠色產業之連結發展,以及打造拉美地區成為臺灣品牌形象與文化輸出的潛在目標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