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憲法對於規範經濟體制條文之探討

類型:研究計畫
名稱:我國憲法對於規範經濟體制條文之探討
編號:PR0755
作者:吳惠林
出版日期:2004.12

我國憲法從1947年12月25日開始施行,迄今已超過半個世紀。無論由何種層面來看,都有必要針對現行憲法作一根本性研究,供作修憲或制憲之參考。雖然社會輿論的著重點在政府體制及人權保障的規範,但攸關國計民生的經濟條款,在現今憲法中也有詳細規範,也必須進行研究並提出改進建議。

本研究經由文獻檢討、全球化經濟思潮、各主要國家憲法的國際比較和經濟名家的憲法觀點等面向進行。

無論從何種角度看,自由化、鬆綁,政府自經濟舞台的主角退位讓市場機能主導是我國今後必走之路。即便台灣的經濟自由化並不十分出色,但還能不至於背離,只能說路途坎坷崎曲。對照憲法中的國民經濟條款,更是有所背離,當全球化潮流來到,勢必需要加快速度走向落實更徹底自由化時,更凸顯出當前憲法國民經濟條款的不合時宜,非修不可。有三個層次可以思考。第一個層次是既然過去我們從未認真執行憲法,但台灣經濟卻發展得不錯,那麼,憲法豈非無關緊要?第二個層次是即便需要憲法,是否只在保障人權、維護人民自由、限制政府權限等非經濟層面訂定條文即可,經濟條款可以不必訂,而以一般法律訂定就可以了。第三個層次是,如果第一、第二層次都很難達成,因而只能就現有憲法中依「政策中性」方式,以「自由經濟」為基本原則,容許例外的「必要管制」進行國民經濟條款的修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