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瞭解臺灣聘僱外籍專業人士之制度檢討及效益評估,本研究透過國際發展 趨勢比較,企業問卷調查及深度訪談,彙整相關結論與政策建議。就研究結論言:
一、 國際發展趨勢與比較
1. OECD 國家聘僱改革趨勢,包括:專業人士的聘僱行政程序愈趨簡化與便捷、工作監測系統愈趨完備、評點制度持續拓展與推行、薪資門檻仍為聘僱主要考量條件、對於國際學生之尋職期有延長趨勢以及專業人員受雇者之比重持續上升等。
2. 評點制之優缺分析,評點制之優點,包括:
(1)經濟面向,透過明確界定相關指標以及配合經濟和勞動力市場的目標設定或預估,可以兼顧聘僱需要與平衡;且透過評選系統的調整,可以盡量免除對國內勞工不利影響的負面效果;能增強就業基礎型移民;可符合該國最廣泛的經濟利益與發展目標與標準,從而促進該國競爭力。以及(2)政治與社會面向,透過公開透明之審核標準,能提振政府相關政策的公信力;可以避免因個案審批而致的鬥法花招;可以避免個別層面的挑戰與摩擦,以及兼顧外籍與本國勞動間的需求平衡,有助於族群融合。但評點制也需針對國內之人口年齡結構、產業發展特色、教育政策、勞動政策、移民政策等加以設計考量,也須考慮其他競爭對手之特色,耗費之行政、制度成本不可小覷。 二、 問卷調查結果與訪談資料分析彙整 本研究針對聘僱外籍專業人士之企業進行問卷調查,得到 612 份有效樣本。主要發現包括:
1. 企業聘僱外籍專業人士主要原因為: 解決專業人員不足(43.8%)、彌補高階主管與專業經理人員不足(22.2%)、業務/教學需要(18.8%)、從事特殊技術研發或技術移轉(17.8%)。主要效益以提升人力資源素質(36.4%)、提升管理決策能力(30.4%)、增進技術研發與產品創新能力(22.7%)、擴大市場行銷與通路(22.1%)、增加產值或銷售值(16.2%)為最主要。此外,有高達七成以上的企業未遭遇困擾,至於表達困擾者,以工作簽證移民法規的限制(15.7 %)、稅務等法規繁瑣(6.4%)、文化與價值觀差異(5.6%)為主要。
2. 聘僱外籍專業人士對本國專業人士勞動條件的影響,將依聘僱之專業層次與技術水準而有不同。聘僱有外籍高階經理與專業主管的企業認為對本國專業人士的勞動條件有正面影響,並以教育訓練、就業機會為主要;而聘僱有年資或專業水準較低者則認為對於本國專業人士之勞動條件較易有負面影響,不過因此類之聘僱家數較少,比重甚低,不具有顯著意義,多數企業仍以無影響為主。
企業聘僱主要招募管道,多數以合作企業廠商引薦、員工推薦或自行招募;至於聘僱僑外生則增加有學校或教育機構建教合作之管道。至於聘僱法規的困擾,七成以上企業表示未受困擾,且技術或管理層次愈高者,未受法規困擾的比例愈高。至於遭遇問題或困擾,主要以申請步驟與行政程序、對聘僱人員之資格限制、聘僱期限與展延期限等為主,惟遭遇困擾企業比重在 10%以下。
至於主要政策建議,包括: 一、 工作簽證移民法規等之改革建議
1. 實施便民之網路申請、送件與審核,以線上(on line)申請審核,透過網路之無遠弗屆,簡化並節約相關申請作業之行政成本與時間成本。
2.聘僱外籍專業人士與移民政策之接軌,建議外籍專業人士的聘僱可採雙軌制,即對於有聘僱時效需要的企業,以優化現行外籍聘僱制度為主要執行方式,但對於有心嚮往來台工作之自願行專業人士,則可研擬設計臺灣適用的評點制。有關評點內容,可就現行國際評點制之採計內容作為參考,諸如年齡(鑒於臺灣老齡化日趨嚴重,開放之年齡上限不宜超過 35 歲),學、經歷,工作收入,華語程度認證,臺灣特殊經驗等,且初期名額應開放少額試行。
二、 聘僱資格限制 國內已推出有會商機制變通管道。惟仍可針對優秀人才適度開放。
三、 薪資限制之可行建議 針對現行外籍專業人士之薪資限制,多數企業多表贊同,且根據本研究問卷調查,反應有此一困擾之企業為相對少數,比例不到 5%。惟對於僑外生之初入職場要求聘僱薪資達到 37,619 元/月,仍有若干企業認為可考慮修正。若為考量臺灣產業發展,或避免有所謂「假白領、真藍領」情事,則也可依產業別、或未來國內發展人才吃緊之相關工作,實施不同類別之薪資或聘僱資格門檻,以疏導人才之產業流向。
四、 有關稅務法規繁瑣建議 建議可針對外籍專業人士核發外籍人士專用自然人憑證結合於現有之「就業 PASS」,如可方便作業之外,對於其薪資履歷等亦可直接建錄於資料庫。
五、 其他建議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檢討
2. 聘僱期限更具彈性,針對不同產業或是不同職業別給與不同的聘僱期 限,如重點產業、亮點產業或是國內短期不易培養的專業人員,可給較長期限。
3. 透過職能供需調查,建立「策略性與技能需求清單」
4. 聘僱政策之及時動態調整與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