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內容產業發展躍進計畫」成效追蹤報告

類型:研究計畫
名稱:「數位內容產業發展躍進計畫」成效追蹤報告
編號:PR1515
作者:溫蓓章
出版日期:2013.12

第一節 計畫背景 自2000年開始,全球化的對於我國製造業的衝擊越趨明顯,不但硬體生產逐漸外移,國內產值及工作機會也大受影響。為了提昇國家整體競爭力,運用我國資訊電子業實力及優勢,搭配知識型、服務型及創意型之經濟轉型,政府決定提昇我國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成為新型產業發展之標杆。為實現此目標,行政院於2002 年5月核定通過「加強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推動方案」,希望運用台灣產業既有優勢及文化特質,加強發展台灣數位內容產業,俾利建構成為亞太地區數位內容開發設計與製作中樞,並帶動週邊衍生知識型產業發展。有發展知識經濟與數位經濟之指標意義,可促進傳統產業提升其知識能量。 

接著,經濟部於2005年成立了「數位內容產業推動辦公室」,目的在於結合相關部會的資源與力量,落實數位內容產業的推動,而也確實取得了顯著的成效。調查顯示國內文化創意產業產值在91年到96年之間,由4,353億元成長到6,329億元,平均年成長7.73%,而同時期就業人數也由16.2萬人增加到了21.1萬人,產業附加價值也由2,311億元一路攀升到3,354億元。 

為了持續提昇數位內容產業的發展,行政院於96年8月6日核定通過第2期「加強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推動方案」,以原有功能導向轉為任務導向之發展策略,期能將台灣數位內容產業升級並推向國際市場。緊接著,行政院於98年5月公佈六大新興產業,其中於「創意台灣(Creative Taiwan) –文化創意產業行動方案」(民國98~102年)項下,經濟部擬訂「數位內容產業旗艦計畫」以落實產業推動政策,以更精進的重點領域發展策略及行動計畫,透過政府政策工具並結合民間相關資源,整合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數位內容產業的發展,達到「發展台灣成為全球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成功之典範,並成為娛樂及多媒體創新應用的先進國家」之願景。2012年由於全球經濟不景氣的強烈衝擊,臺灣數位內容產業發展面臨嚴峻的考驗,產值較2011年仍微幅成長5.59%,約為新台幣6,338億元,其中主要產業(含遊戲、動畫、影音、學習及數位出版/典藏)產值,達到新台幣2,108億元。 

既有政策方向在於實際推動產業發展,內容涵蓋研發資金補助、促進投資、國際合作、海外行銷拓展、人才培訓、區域數位內容產業發展、以及政策規劃研擬等重要施政措施,同時透過行政院數位內容產業發展指導小組的跨部會協調機制,整合相關部會之資源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行政院新聞局(電視內容產業旗艦計畫)、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等)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等共同推動。 

多年來的執行成果,確實已產出許多成功的個案,並陸續展現多元化績效。有鑑於研發經費多寡常被視為衡量國家經濟發展及社會進步的程度,並且引發針對資源投入產出對稱性、資源配置有效性及跨類別補助計畫之成效差異等爭議。此外,數位內容產業尚處於發展階段,政府資源應如何適切提供予業界,進而刺激產業發展為重要關鍵。 

然而,由於數位內容計畫具備差異大及領域廣之特性,績效無法以一般科技研究發展成效評估模式呈現,過去主要針對成功案例成效進行敘述,缺乏整體性之績效評估模式。因此,為確保政府資源有效利用,本年度將「數位內容產業發展躍進補助計畫」項下15件具特殊性及代表性的個案,針對所執行之相關補助計畫進行績效評估研究,期能瞭解業界實際參與執行情形,反映出政府在多角輔助下的產業發展現況,作為後續政策規劃之參考。 

第二節 計畫目的 多年來,國家編列了數億政府經費,支持上百個有關電子化建置的科技專案,而這些專案的執行結果,皆對台灣經濟發展帶來重大影響與深遠意義。經濟部工業局為有效掌握科技政策的實施成果,達成既定的政策目標,亦積極進行有關科技資源投入、運用與產出資訊的蒐集與統計分析,以確保科技資源做合理分配與控管,在有限的資源下,創造最大的經濟效益。因此本研究計畫之重要目的即在建立一個具公正有效之科技研究發展專案績效評估作業,並經由此績效評估作業所產生之評估結果,明確瞭解個別科技研究發展專案的具體貢獻。並為衡量我國科技專案整體績效及回應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本計畫所規劃進行「數位內容產業發展躍進補助計畫」補助案執行成效之調查評估報告,亦可作為政府決策制定、立院審議及資源分配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