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儷容:金融優惠措施不及服貿

  大陸國台辦日前宣布惠台31項措施,在金融方面的措施包括:台灣金融機構、商家可與中國銀聯及大陸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為台胞提供小額支付服務;我徵信機構可與大陸徵信機構合作,為兩岸同胞和企業提供徵信服務;台資銀行可與大陸同業協作,通過銀團貸款等方式為實體經濟提供金融服務;在台已獲取相應資格的台灣人民在大陸申請證券、期貨、基金從業資格時,只需通過大陸法律法規考試,無需參加專業知識考試。

  1月底,中共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劉鶴在世界經濟論壇2018年會中就表示,大陸將大幅度放寬市場准入,擴大服務業特別是金融業對外開放,創造有吸引力的投資環境。後來大陸取消了外資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代客境外理財託管業務、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等4項業務的審批。上述這些開放加上單獨的惠台措施,對我金融業在大陸的發展是正面的,但也因這些措施是對整體外資開放,在同業競爭下,削弱了對我金融機構的正面效應。

  此次惠台金融措施對我金融業者的好處遠低於服貿協議的優惠,例如證券公司最想要的合資/全牌照業務的開放,如今直接以吸引證券期貨人才登陸代之,有助於大陸本身相關業務之推進,但對台卻似殺雞取卵。也就是避開金融機構,直接爭取金融人才,這是最為國人批判之處。

  在銀行方面,往年大陸銀監會要求台資銀行的台幹比率不要太高,希望多聘用當地員工;近年來因兩岸關係有變,陸方轉而鼓勵台資銀行多招聘台籍年輕人,希望多爭取台青。

  不過,與中國銀聯及大陸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合作,提供便捷的小額支付服務等,仍有利於我金融機構在大陸開展業務。近2年,兩岸關係敏感,相關合作案幾乎皆延宕,台資銀行若想找參股對象,大概只剩地方金融機構,或找有錢的機構靠攏,或經由購買牌照而增加產品線或網點。由於很多業務執照的取得需要條件或時間,台資金融集團必須自投資諸多非銀行業務下手。

  此外,上述有些項目已於某些地區實施,如之前福建自貿區在大陸首創設立兩岸徵信查詢系統,區內銀行可查詢台資企業和台胞在台的信用,有利於克服徵信難、擔保難、融資難的問題。未來,兩岸徵信合作可望更全面地施行。

  在與金融間接相關措施上,只要是有利於我業者在大陸發展的政策,如繼續在中西部、東北地區設立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鼓勵台資企業向中西部、東北地區轉移並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等,都有助於我金融業在大陸的商機,關鍵是業者如何看待背後的政經風險。

作者: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王儷容

資料來源:2018年03月09日 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