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能源條件具備典型「小國」限制,但經濟型態又是「大國等級」,先進半導體等產業高度依賴全年無間斷、電壓與頻率穩定、兼顧低碳的高品質電力。中華經濟研究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陳中舜指出,近十年能源轉型,使電力結構更加集中於安全存量低、價格受國際影響的液化天然氣(LNG)。
及至2025年,天然氣發電占比達47.8%,LNG進口總量的85.7%皆用於發電與汽電共生,而單邊非核政策與大量間歇性再生能源併網,削弱對地緣政治風險的戰略緩衝;頻繁的油電價凍漲,更使能源風險外溢為結構性的財政負擔。
陳中舜說,高度依賴天然氣,使台灣暴露於不同時間尺度的系統性風險中。若國際航道(如荷姆茲海峽)受阻,約2~4周內即出現交付延遲與價格劇烈波動,國內價格迅速上升;若特定長約設施受損,便宜氣源可能長期消失,衝擊將持續1~3年以上;最極端情境下,一旦台灣海峽遭實質封鎖,船舶運輸與卸收中斷,系統恐在7~14天內失能,屆時價格與契約皆失去意義。
「在戰略緩衝不足的現實下,實有必要重新界定天然氣可承擔的風險上限,並正視多元穩定基載的必要性。」陳中舜說,在可接受邊界內,燃煤應被視為電力韌性的備援防線;核能則具備準自產、低碳且穩定的戰略價值,應加速重啟。若四部核電機組恢復運轉,約可降低23%LNG發電用量,顯著提升能源安全。
淨零路徑上,他提醒技術選擇亦須務實。如天然氣、燃煤與關鍵重工短期內難以消失,故二氧化碳捕捉、再利用與封存(CCUS)是現階段可行且必要的共用減碳解方。再生能源方面,也應從單純追求裝置容量,轉為強化光儲、風儲與虛擬電廠等可調度能力,使綠能成為可管理的系統資源。
受限於現行制度,即使企業願意支付高於市價的成本,仍難以穩定取得可被認列的綠電。陳中舜指出,近9成再生能源集中於台電躉購體系,市場可供企業直接採購者有限;同時,既有CPPA(企業購電協議)的時間匹配與結算規則過於僵固,導致企業已付款的綠電,因時序錯置而無法取得憑證。此設計將再生能源的間歇性風險,全面轉嫁至需求端關鍵產業,抑制綠電採購意願,也削弱再生能源投資與融資基礎。
陳中舜提醒,制度與需求面須破除「便宜能源」迷思,正視價格不可能無限補貼的事實。平時即應透過價格機制引導節能,危機發生時才啟動有序補貼,取代長期凍漲造成的失真。同時,應事前建立透明且制度化的優先供電、分區分時限電,與戰時需求管理方案,誠實揭露高風險情境,讓社會與產業具備準備與承受能力。
尤其攸關國家生存的能源配比,他認為「必須法制化」,考量先天能源條件與產業結構特殊性,長期能源路徑應經國會審查或公投確認,凝聚最大社會共識並具法律基礎;執行上,應堅持市場機制優先,讓價格反映稀缺與成本,引導社會做出最有效率的調整與選擇。
資料來源:2026.04.22 03:00 工商時報
記者:陳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