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證所稅議題,中華經濟研究院長吳中書除指出,大法官會議中已表明證交稅符合證所稅的精神外,政府在規劃實施相關稅制時,更要考量稅制與國際大環境的接軌以及國際競爭力。
吳中書就大法官解釋釋字第693號指出,目前股票出售時,只對賣方課徵0.3%的證交稅,不對買方課徵證交稅,意義上應已符合證所稅精神。
比較各國證所稅稅制,及證所稅宣布後台股表現,吳中書表示,近三年台股季成交5億元以上的金額或人數皆有下降趨勢,證交稅稅收下滑,雖部分原因來自國際市場波動,但實施證所稅仍是影響台股交易動能因素之一。
針對現行證所稅,吳中書直指,部分大戶相當在意交易資料須由證交所等單位送至財政部的財稅資料處理中心,因擔心所得曝光及查稅壓力,將資金滯留海外,且陸續將資金由台股中抽離。
根據稅收統計資料,證券交易稅收相較其他國家的證券交易稅或印花稅稅收比重相近,顯示台灣證券交易稅已包含證券交易所得稅的性質;目前台灣現行稅制已然在租稅正義上打上問號,須再做檢討。
吳中書並指出,資本市場是關係著產業營運與國家長期發展的重要市場,稅費結構將影響資本市場的資源分配以及後市發展,建議規劃稅費時須考量資本市場的發展願景、國際競爭力、人才與資金的駐留等因子。
資料來源:2015-09-18/經濟日報/A6版/座談會
記者:溫子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