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年:談判即國力:台灣準備好了嗎?

  台灣在2003年與巴拿馬簽署首個自由貿易協定(FTA)。當時曾與一位參與談判的政府官員私下交流,他坦言,即便面對如巴拿馬規模不大的經濟體,對方在區域經濟整合上的專業程度與談判經驗,仍讓台灣在協商過程中倍感吃力,也深刻體認到台灣談判能力的不足。他更直言,未來若與更大型經濟體建構雙邊協定,或參與更大規模的經貿組織,挑戰只會更加嚴峻;若不及早培養專業談判人才,台灣勢必在談判桌上不斷「繳學費」。

  二十多年過去了,這段當年的提醒,不僅未曾過時,反而成為今日最現實的警訊。

  台灣高階談判人才長期不足,對外談判制度未臻完善,已經是結構性問題。在台美經貿談判持續推進、申請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遲未突破、區域經濟整合加速、全球供應鏈重組與新興議題不斷湧現的背景下,台灣是否具備足夠的談判能力,已不只是技術問題,而是戰略問題。

  更嚴峻的是,全球經貿談判的性質已經改變。談判不再只是關稅與市場開放,而是與產業政策、科技競爭、國家安全高度交織。從數位貿易、關鍵礦物、供應鏈安全到產業布局,各國正透過談判重塑規則,重新分配利益。在這樣的局勢下,談判能力的落差,等同於國力的落差。基於此,一套具競爭力的經貿談判體系,必須具備高度授權的決策系統、長期培育專業談判人才體系、可統籌對外的跨部會整合機制、以及將談判與產業政策連動,使對外協定可成為提升國家競爭力的工具。因此,強化台灣對外經貿談判能力,首先必須回到制度本身。關鍵不在於形式上的組織調整,而在於是否建立具實質統籌權的談判核心機構,能整合各部會立場,並在必要時做出具體決策,從而在對外談判中展現一致且可信的國家立場。

  其次,必須建立長期且制度化的談判人才培育體系。目前經貿議題更加多元化,所以必須針對各議題,建立專業培訓制度,並推動跨部會輪調與強化國際歷練;以及結合學界與智庫資源,形成持續性的知識與經驗累積機制,避免談判能力隨個案結束而中斷。

  在策略層次上,台灣亦需從「被動爭取加入」轉向「主動運用談判」。在全球環境劇變下,談判應被視為推動產業升級與強化國家競爭力的重要工具。為此,談判前須進行完整的產業影響評估與利益盤點;談判中需靈活運用議題交換;談判後則應透過政策配套確保成果落實與產業銜接。

  此外,現代經貿談判高度依賴精準數據分析與即時資訊支援,未來應進一步整合跨部會資料,並結合國際資料庫與民間研究能量,建立更完整的資訊數據能力。

  最後,經貿談判若缺乏充分的政策溝通與社會共識,往往容易在國內形成阻力,進而影響談判時程。因此,政府在推動對外談判時,應同步強化政策說明與風險溝通,建立穩固的社會支持基礎。

  整體而言,在全球經貿規則加速重塑的趨勢,談判能力本身就是國力的體現。對台灣而言,唯有在決策權集中、人才專業化、跨部會整合與政策連動等面向同步推進,才能建立具備競爭力的經貿談判體系。

作者:中經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劉大年
資料來源:2026/04/24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