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十三五規劃及自主創新策略對我之影響與因應

類型:研究計畫
名稱:中國大陸十三五規劃及自主創新策略對我之影響與因應
編號:PR1658A3
作者:劉柏定
出版日期:2015.12

中國大陸十三五規劃歷經近兩年的編製過程,已經漸進尾聲,在2015年10月五中全會通過《十三五規劃建議》後,已開始進行《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的撰寫,進而在2016年的兩會上審議通過並執行。此一規劃是中國大陸自習近平上臺後所陸續展開之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國推進以及各面向重要政策持續執行等,面向此刻至2020年期程當中,最重要之文件載體。本研究透過對於五年規劃編製過程與結構規律變化、前期研究議題、對十二五執行之評估以及習李新政之政策脈絡等進行綜合式分析,並在最後階段簡要分析《十三五規劃建議》內容,以勾勒出十三五規劃之內涵走向。 

在十三五規劃目標方面,習近平上臺後多次提出的「中國夢」以及其後續具體之闡述-「兩個一百年」目標會是主要目標方向。而其後更具體的「四個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則為進一步之具體補充。在規劃基調方面,「新常態」下降低成長速度、全面調整結構的情勢將是主導性思維。綜合判斷後,認為其經濟成長率目標訂於6.5%會是較可能的結果。此外,人口面臨勞動力短少,扶養比轉折上升,也是十三五規劃可能之基調。綜合而言,十三五規劃的架構可能有如下特點:1.強調改革-延續全面深化改革之任務;2.強調創新-包括「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以及「互聯網+」創新相關且跨越不同領域範疇,有可能成為單列篇;3.其他面向之聚焦包括-工業轉型強調「中國製造2025」,區域發展包括三大戰略以及新型城鎮化,對外開放強調一帶一路絲路戰略,政治建設強調依法治國與從嚴治黨等。在建議文件的內容中,可以確認未來重要的五大發展理念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與共享。 

其次,將就目前我們認為之十三五規劃重要議題進行探討,在對內之深化改革層面,主要還是集中在全面依法治國與全面從嚴治黨這些方面的進展較大,在影響範圍大的專項改革,包括土地、財稅、戶籍制度等,則是開始有初步的作為,另外對於科研體制改革也非常重視,呼應了對於創新驅動的需求。而對於最近一次的政府工作報告分析可以看到其對於尋找成長新動力的重視,「雙引擎」概念一方面要透過政府引導擴大公共服務提供與投入,一方面則是希望培養新創經濟來帶動轉變與成長。 

在對外方面,中國大陸對外投資趨勢將持續提升,走出去將重於引進來,一帶一路戰略成為其對外開放的總綱領。一帶一路以「互聯互通」為主要訴求,希望透過政策、設施、貿易、資金、民心等五層面的互通,希望與沿線國家共同開發、共同合作、共同受益,重新恢復歐亞大陸海路與陸路之通道功能。 

在區域發展方面,新一屆領導上臺後,政策面對於區域發展戰略以及城鎮化戰略都有顯著的著墨。在區域內涵方面強調跨區域治理、寓深化改革於區域政策之中以及強調東西向貫通等;區域工具主要國家級新區、跨省次區域以及大區塊層級來區別;其中,大區塊政策如長江經濟帶、京津冀協同發展與絲綢之路經濟帶這三項最為重要。城鎮化方面則強調內涵品質的推進,以智慧、綠色、人文為主要引導方向。 

在創新驅動產業發展思維方面,本研究由盤點產業政策出發,觀察十二五期間中國大陸自主創新政策之轉變,發現:中國大陸的技術自主強調運用國際資源加速發展,積極發展首臺/套產品,以市場換取技術的談判策略,誘使國際大廠對大陸開放技術,但最終目標在於建立封閉的自主供應聚落。換言之,自主創新政策不僅影響總體環境變化,亦牽動產業環境的發展趨勢,歸結對產業環境發展影響較大的政策主軸包括:(1)產業結構調整、(2)擴大內需市場、(3)鼓勵重組兼併、(4)培養優勢企業。 

習李政府自主創新政策的特色則轉為在持續加強研發的同時,對以往的「兩化融合」 重新包裝、延續、注入新元素,以積極鼓勵新一代資通訊技術在製造業中的應用,希望藉此提升製造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效率和盈利能力;此外,為解決可能日漸嚴峻的就業、人口紅利消失議題,鼓勵社會大眾創新、創業,培養整體創新精神、營造良好創業環境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亦是不同於以往的推動方向。據此,中國大陸推動《中國製造2025》、《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互聯網+》以及一連串的服務業發展政策,企圖由製造業轉型升級、加快服務業發展、以互聯網促進經濟發展、創新創業等層面為處於「新常態」下的中國大陸經濟注入活水。 

綜合來說,本研究根據研究成果,針對如何因應中國大陸十三五規劃發展方向與自主創新相關政策作為,提出對我國之政策建議簡述如下: 

一、 調整思維因應兩岸進入競爭大於合作、互利才能合作的新階段,增強自身實力以迎接競爭,盤點優勢並認識對方之需求以取得合作空間; 

二、 從我國制度面因素思考提升自身競爭力以因應對岸新競爭,並從對方制度改革內容中尋找發展新機會,從自身制度優勢來思考應重點發展之產業; 

三、 密切關注並彈性運用一帶一路之契機,在海上絲路發展機會考量下強化與福建合作; 

四、 考慮進一步強化與長三角的合作,並利用其位處長江經濟帶龍頭且可連通絲綢之路經濟帶之區位來進行布局; 

五、 短期作為上,政府可考慮在國發會下成立十三五規劃以及一帶一路戰略之工作小組專職訊息蒐集與分析,並召開跨部會會議來統整相關因應策略;在ECFA架構下,可思考於經合會成立法制合作小組與採購小組,以因應大陸依法治國作為與一帶一路帶來之國際標案商機; 

六、 政府應以更細緻化的策略,輔導臺商進行長期的轉型或經營調整以掌握《中國製造2025》、《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互聯網+》所帶來的發展機會; 

七、 尋求強化臺商與臺灣之聯結,提升貿協各據點更全面之功能; 

八、 順應中國大陸內部經濟與社會之調整,從協調、綠色與共享等理念內容中發掘機會,政府可引領研究如何轉化過去發展經驗為可行之商業模式,集結臺商或相關組織之資源,透過兩岸產業合作平臺等,協助企業對於相關服務商機之拓展; 

九、 因應科技服務業之發展,我國政府可協助建立以研發法人為中心,結合產學研三方合作的「平臺」,以創新技術與人才,共同開發創新產品、服務與商業模式並整合業者間的資訊。此外也應落實基礎設施建設與推動科技服務產業所需的產業環境、技術系統及所搭配之產業政策; 

十、 面對紅色供應鏈,除應持續、強化研發核心技術、拉大兩岸的世代技術差距外,更應思考如何與中國大陸合作進行水平分工,成為其供應鏈中的重要角色。另外臺灣亦應師法其他小國的發展經驗,盡速建立與鄰近大國產業間的差異性與獨特性。政府可帶頭整合創投、金融業、規模較大之電子廠商合組產業整併基金,促成相關產業上下游整合,以增強研發、創新之投入與能力; 

十一、 因應大陸創業創投之磁吸效應,應持續針對法規層面進行檢討鬆綁;新興產業發展則應根據我國優勢來與中國大陸錯位發展,則聚焦於特定產業或領域的創業投資活動也會隨之恢復活力,與產業發展形成良好循環; 

十二、 參考其他國家在吸引研發人才、資金,甚至移民等議題採取得開放態度、檢視如何修法以改善投資條件、活絡資本市場以促進創新與創業、鼓勵/放寬公司併購限制等,以營造更具吸引力之經營環境。 

整體而言,中國大陸以創新為主要訴求的十三五規劃,以及未來自主創新政策可能有更強力的發展,就我國而言,僅靠政府政策與資源,將難以對抗市場與產業發展,必須提升政府與民間的合作分工,聚焦於重點事項與層面,同心以更開放的心態來進行我國的深化改革,並在產業發展重點與環境方面強化力量的整合。過去我國的管制政策結果亦表明要完全遏制臺灣產業資本、人才、管理、技術或明或暗地移往中國大陸有其困難,反倒可能成為我國業者擴大其在中國大陸產業影響力的阻礙。因此,採取適當、靈活且具有戰略性的開放/管制策略是唯一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