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課題解決型」科技合作與交流策略研析 

編號: PR1809-2

作者: 溫蓓章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16.12


摘要:

近年來日本強調「課題解決型」研發策略,以推動相關產業發展。總合科技創新會議(CSTI)總司令部擔任引導與協調的角色,在各部門預算編列之前,事先提出需解決之課題方向,使各部門有所對應、配合編列預算。運用此一預算編列流程,推動跨部會科技研發投入之資源串接與整合。同時落實 PDCA 循環程序,監督科研創新計畫之進程和追蹤成效,並連結反應至次年度預算。 

CSTI 也積極推動 2 大高位階研發「國家重點計畫」以回應課題: ImPACT 與 SIP,分別投入於:高風險/高影響之革新性技術開發,跨部會/跨領域之創新研發套案。二者均為:由上而下設定主題、充分授權專案管理者或計畫主任規劃和執行、彈性調整計畫推動。 

ImPACT 以中長期觀點、5 年執行期間,期望導入並實現非連續性創新。相較於過去類似之尖端研究開發計畫(如 FIRST),ImPACT 更為聚焦、強調回應社會經濟之變革挑戰並且允許失敗、專職之核心人員 PM 有相當比例來自企業界更重視創造力和實踐能力。期望能夠藉此建立一個全新的研發管理制度,為 PM 建立專業環境、培養人才、創造生涯發展路徑。

SIP 則是執行期間約 3 年,關注從基礎研究到實用化、產業化的所有階段,推動一氣呵成的研究開發。計畫主任(PD)由 CSTI 選定,參與政策規劃推動、資源整合、執行推動研發計畫之所有階段,並且不受既有框架限制,可以靈活運用各種政府規定與制度(如法規放寬、特例制度、特區制度等)以及政府間的協調,提升研發的效率與成功機率。SIP 落實 PDCA 循環程序,每年評估等第具體影響後續預算分配。根據研究團隊拜訪 SIP 取得第一手觀察資料顯示:各 SIP 課題管理依據 PD 策略而定,且依據課題性質推動有所差異之海外合作或強化國內重點。各課題間之合作和發揮加成效果、強化智財管理與創造等,為後續 SIP 需要強化之處。綜言之,SIP 推動政府之間跨部會合作、產學研共同尋找新技術,且具有提升政府服務品質的效益。 

具體探討日本「課題解決型」技術研發與應用案例,重要結論分述如下。(1)SIP 案例:確保重要基礎設施之資通安全。其課題研發涵蓋核心技術與社會實際應用所需之技術,明確規劃具有時間性(例如東京奧運)之試營運與成果展示平台。(2)健康醫療案例:經產省所管法人 MEJ(一般社団法人 Medical Excellence JAPAN)推動醫療服務國際化之具體作法。健康醫療領域國際應用與產業化之推動,涉及外務省(JICA)官方發展援助、經產省(JETRO、MEJ)中小/中堅企業海外拓展,以及厚勞省之知識經驗海外輸出。MEJ 負責統合、協助提高認知、調和法規認證等非貿易障礙。既能夠有助於展現對於對象國家的發展援助,亦有利於本國企業海外拓展。政府協助最重要的構面應包括:提供當地制度與市場環境資訊、鼓勵業者採用教育訓練與醫療機器服務合作推動的模式、建立場域協助有意者拓展潛在合作網絡(多部門之政府機構資源、產學研機構合作、尋找潛在之本國合作夥伴、媒合當地經營合作夥伴)、對當地政府相關機構之倡議鼓吹。(3)物聯網案例:日本新成立「物聯網推動聯盟」(IoTAC),推動物聯網應用與產業發展。IoTAC 是一個大規模、跨領域、高位階的產學研聯盟,受到相關部會(經產省、總務省)共同直接支持,可被視為指導內閣府 CSTI、ImPACT 和 SIP 計畫策略方向之高位階側翼。儘管 IoTAC 推動期間尚短,但已經展現某種程度的具體成果,足以影響產業發展,點列如下。(1)集合總務省和經產省之協助資源,關注於資安、促進資料流通等課題,後者尤其有助於促進相關產業之發展,值得後續追蹤觀察其具體作法。(2)經產省推動主導國際合作(全球版 IoT Lab),期望推動共有實證環境、相互協助測試基地或研發計畫之推動進行,此點值得我國思考與之協商共同推動測試實證計畫的可能作法。(3)經產省於日本國內公開徵求選定具有突破性的先進物聯網計畫提案,已經具體推出幾項新創業務服務和法規改革。不以技術研究為標的,而是採取個案導向式的協助落實具體應用之作法,IoT Lab 可以較為快速務實推進提案構想之實質進展、展現成效。經產省依據提案性質給予不同類型的協助,例如:資金、技術和商務指導、法規改革等。所選定提案未必需全部都要政府資金協助,對某些新創構想案例而言,更為需要政府相關部會試行法規改革、或是給予實施測試場域,以驗證構想是否具體可行、尚存有哪些技術面、程序面、或法令面的缺口。這些政府管制資源之個案放寬,可能是對企業創新而言更具價值的政府協助措施。在此個案協助過程之中,相關部會也可累積經驗和知識,規劃普遍適用之法規新制,擴大 IoT Lab 成效。 

而我國科技部與經濟部之各種新型態科專計畫之推動,朝向引導產學研界進行產業技術需求導向的研究,並且透過多樣化的產學合作模式,連結大學、法人研究機構與企業。現有台日國際合作中較新模式案例,主要是有關於 NEDO 推動離岸固定式風機來台實證計畫、台日共同合資設立基金投資雙邊企業、成立台日生技創投資金促進生技製藥/再生醫學與醫療機器之研發合作與企業價值提升。 

衡酌以上研究成果,具體建議分述如后。(1)我國創新政策可更為重視政府協助措施(提供資訊、輔導和調整法規)以使創新構想有機會試行、淬鍊調整。(2)我國科研創新計畫加強技術挑戰性、課題解決之合作方案。例如進一步探索可能性,將日本抗颱型風機導入我國沙崙綠能示範基地,藉由我國氣候環境之立地條件,促成日本新創技術之側是應用。(3)新創台日合作研究之資金投入模式。建議可以共同出資設立台日配套基金(matching funds),共同投資於課題解決型研發活動,以支持台日廠商合作投入研發。可以聚焦在雙方共同面臨的課題,例如高齡化衍生需求領域。藉以協助我國在加速推動長照政策的同時,能夠一併導入技術與服務,建立台日合作網絡。(4)建議日本補助機構來台設立據點。類似芬蘭 TEKES 在全球設立據點的模式,既可以推動日本技術在台灣應用,也可協助解決我國發展課題。例如以日本氫能技術之分散式能源系統,協助我國回應能源短缺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