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活絡產業創新的作法與成效:研發法人技術橋接功能之強化 

編號: PR1809-1

作者: 溫蓓章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16.12


摘要:

日本正在持續調整研發機構的管理制度(經費、人事、計畫推動與管理評估方式等),期使研發機構能夠成為日本產業技術之國際、國內橋接網絡節點(hub)。增加賦予研發機構技術橋接的角色,承接大學或其他機構的技術種子,根據企業需求而推動先期研發;再以企業投資(且承諾將予以產業化應用)的後期研發予以轉化,成為企業能夠應用於市場的技術。本研究即是追蹤分析此一動態發展,探討學習經驗,用以調整我國研發法人角色與管理體制;或挖掘日本政府研發機構的橋接機能之中,接納我國產學研參與的可能機會,作為政策參考,以供研訂具體作法,促使我國研發法人帶領產學單位,參與日本技術橋接網絡。 

2016 年初,日本公布(第 5 期)「科學技術基本計畫」,作為日本科技創新政策的中長期指導計畫,引導 2020 年以前之研發創新政策推動。該計畫要改造日本成為「全球最適合創新的國家」,強調創造新價值、形成跨領域/跨部會之系統性推動、人才多樣性與流動性、強化學研機構橋接與媒合機能、政策面和全球課題之國際合作。為了引導新價值創造,推動挑戰導向之研發模式,投入於系統化與管理機能。明確以重要的 13 項政策課題,作為當前科技創新所需解決的標的;且以 2020 年東京奧運為目標實現場域,期望能夠展現成果,以促進日本產業發展、吸引海外企業對日投資。科技創新基礎能力則繫於人才之活躍參與、多樣性與流動性,研究資源與設施之共用,以及推動開放科學等,是為當前科技創新基礎能力提升的重點。並要建構良好循環,靈活運用大學與公設研究機構作為核心,集結和流通人才、知識與資金等各項資源。強調產學官合作體系改革,重視與企業共同研究或受託研究相關制度、以共同聘任制(cross appointment)與實習等方式促進人才流動、調整改善阻礙創新應用的現有制度等。另外也要以科技外交整合推動科技創新之國際活動,以推動科技創新政策的國際化。 

稍後於年中,陸續公布「科學技術創新總合戰略 2016」和「日本再興戰略 2016」,分別是年度預算中重點努力之科技創新課題、面向第 4 次產業革命的成長戰略。前者內容大體依循第 5 期科學技術基本計畫的重點,但在課題上仍有所差異,並針對各項經濟社會課題提出各部會對應作法,更為明確標定課題具體對象與課題方向,且強調智慧化應用。日本再興戰略 2016 則明確標定最重要的技術領域有 3:物聯網、巨量資料和人工智慧。提升國家創新系統之策略則有:大學改革、競爭性研究費改革、強化國立研發法人橋接機能及相關改革、強化創新創業創造力等。 

雖然經產省在推動這些科技創新的角色並不吃重,但需要配合其他部會推動相關策略;例如搭配總務省推動「奧運大會計畫」之「新臨場體驗影像系統」,或是搭配文科省推動強化開放創新推動體制(大學產學合作),和推強化中小企業與新創企業以挑戰新興產業(大學衍生新創公司)等。以及與其他部會共同執行各項 SIP 計畫。顯示與它部會合作共同推動,成為經產省當前在科技創新面向的重要任務。 

綜合各項政策來看,日本當前推動創新技術產業化應用的作法,最突出的特徵在於:(1)政策治理面來看,持續科技創新政策強化總司令部機能;(2)政策核心概念則是強調價值創造、回應變革,重視行動力,將新創構想落實發展轉化成為產業價值與創業活力;(3)政策措施上,除了推動新型態科研創新計畫(ImPACT 與 SIP)之外,也同樣重視多樣人才培育與活躍參與、資金(來自民間)改革與資源/設施之共享/共用、以及法規制度改革給予創新構想實際應用的機會;(4)產學研合作則強調組織對組織之合作、國際合作平台等,藉以積極推動「開放創新」;(5)投入研發之技術領域,重視核心技術與實際應用技術之併同發展。 

2016 年 9 月,日本科技創新政策之擬議方式,有所變革:在「日本經濟再生本部」之下新設「未來投資會議」,其下再設置「結構改革徹底推進諮議會」(日本経済再生本部、未来投資会議、構造改革徹底推進会合),以集結各領域調查審議會議,再次強化內閣創新政策總司令部。該諮議會下又依據領域別設置 4 個諮議會,成為最新、最高階之跨部會、產學官溝通平台,相關部會與政府外之關鍵利害關係人均參與其中,共同研商有關於研發創新、產學合作、以及運用民間資金之推動構想,分享實務案例,以打造超智慧社會(Society 5.0)。此一跨部會創新政策推動構想整合的商議場域,又再次強化了內閣府作為政策之中央總司令塔的機制,在創新政策與推動作法上的具體成效仍有待觀察,應可期待發揮跨部會整合的作用。 

前述各項科研創新政策中均重視產總研(AIST)技術橋接的角色, 強調建立產學官合作體制、提高公立研發法人自企業委託收入之金額、強化技術橋接機能。藉此強化開放創新、促進創新之人才/知識/ 資金之良好循環、提升研發法人成效、加速推動技術應用。因而在 AIST 中長期計畫中提出 10 項具體作法,並規劃導入分類之評估基準以衡量具有強化橋接機能概念的研究領域與研究者。重大改變包括:研究主題調整、重視技術產業化之軟性技術、強化地方研究中心之橋接機能、導入共同聘任制(cross appointment)、建立新的評估準則等。 

管理機制面調整的重大措施包括:研究經費分配提高依實績評估分配比例、個人新酬增加業績津貼之經費比重等。推動之重要橋接措施則有:(1)地區創新合作機制:AIST 協助地區創新、與公設試合作、與地方政府合作等,推動成果超乎預期。(2)共同聘任制度:具體推動不同模式,包括發揮加速大學技術種子商業化應用、共同建立研究團隊、設置開放創新實驗室等。 

NEDO 功能調整的基調是:過去主要擔任政府研發計畫徵募、管理的工作;但目前賦予新任務朝向「廣義的研發管理」方向調整。具體以下措施強化橋接機能:(1)增加中堅/中小企業技術橋基機能、(2)增加新創企業支援協助、(3)營運「日本開放創新協議會」(JOIC)編制「開放創新白書」推動開放創新、(4)推動 AI/機器人領域之「社會實際應用」朝向實用化發展、(5)制訂技術戰略發展藍圖,作為規劃科技創新基礎、加速技術移轉橋接給企業應用。另外,執行 SIP、和國際合作實證計畫,也是 NEDO 技術橋接的重要方式。

基於以上研究成果,並考慮我國研發法人技術橋接機能作法,提出以下建議。第一:建議針對特定領域之前瞻願景,建立我國與日本交流合作機制。我國研發法人技術橋接機能之強化作法,包括推動技術領域別的技術策略藍圖、學研機構跨界合作促進技術產業化、跨國產學合作促進廠商國際拓展等。在技術策略藍圖部分,建議後續思考如何讓產業界更早期的參與技術藍圖的規劃,以及加強技術策略藍圖的落實。未來或許可思考日本 NEDO 設計技術戰略中心,推動技術領域別之作法。針對特定技術領域之前瞻願景,建立我國與之交流合作機制。第二:建議針對研發法人與學校合作,嘗試推動共設實驗室或研究中心、共同聘任制等多樣合作型式。有關於法人鏈結大學資源促成產業化之作法,科技部「運用法人鏈結產學合作計畫」仍在計畫層次,多以現有的研發成果進行配對,提供商品化加值、專利分析及商業化之輔導。未來或許可更進一步思考,納入企業的觀點及參與,甚至從前提階段就開始進行產業化思維納入前端基礎研究中。教育部「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試辦方案」僅在初期啟動階段,較多內容以學校產學研鏈結中心為主,較少談到法人的具體作為、任務功能及學研連結之互動設計。建議法人主管單位可進行相關配套機制的設計。後續或可參考日本經驗,思考法人研究員借調或合聘到學校的通則性法規;或可參考日本學研機構合作共設實驗室或研究中心的作法,強化我研發法人與大學之合作。必要時也可以嘗試推動共同聘任制。第三:建議研發法人國際合作計畫增加「跨國產學合作」的可能作法。最後則針對跨國技術研發合作議題進行探討,歸納技術處主要的創新研發國際合作推動計畫。從中歸納兩點發現,一是官方對官方的創新平台逐漸成形,但如何進一步的衍伸常態性的合作項目,及企業參與仍待強化。二是就各研發階段的合作模式來看,比較偏向於兩兩雙邊單位的合作,較少看到雙邊產學研共同合作的模式。建議我國研發法人國際合作計畫的重點,增加「跨國產學合作」的可能作法。例如,帶領我國廠商前去國外參與當地推行之研發測試計畫、或是協助國際廠商來我國參與國內之研發測試計畫。藉以形成跨國產學網絡之鏈結,發揮研究機構國際合作活動之技術擴散至產業應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