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綜合治理未來調整與推動方式規劃 

編號: PR1756

作者: 李永展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16.12


摘要:

近年來,我國流域治理逐漸從傳統的高水治理、水道管理提出新的治理思維,並認為現階段都市快速的發展導致使水道逕流增加,造成既有已完成整治之防洪設施排洪容量無法承納,需由線的治理擴展至面的治理。 

然而,流域綜合治理涉及水、土、林等多面向之治理與管理工作,又涉及至經費及預算,如何有效進行管理,促使水資源分配、河川污染防治、水患治理、環境景觀營造等相關流域治理工作事半功倍為本計畫之研究目標,故本計畫針對目前流域治理所面臨的課題及流域綜合治理未來調整與推動方式進行探討。 

本計畫於執行期間完成之內容包含下列:檢視歷年流域治理推動情形、推動方式及經費;歸納分析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提出之流域相關政策;整理分析國內外相關案例之法令規範、流域管理制度、流域管理組織;提出目前流域治理所面臨的課題;研提未來流域綜合治理調整制度與其他配合調整事項。 

本計畫成果包含二個主要項目,包含: 

(一) 提出目前流域治理所面臨的課題 我國流域治理主要面臨的問題,主要在於缺乏總體目標及總體計畫、業務分散缺乏整合、無流域綜合治理的法源依據且在經費編列上由於財源不足,需仰賴編列特別預算。

(二) 研提流域綜合治理未來調整與推動方式 參考國外案例,不論在日本、美國、德國及中國,皆有一個緊密的組織體系,由上而下負責流域治理,反觀我國目前較缺乏完整的制度與體系進行流域治理的整合,因此本計畫藉由歷次訪談及座談會的辦理下,透過實證研究的方式,提出流域綜合治理未來調整與推動方式的規劃建議如下:

1. 制度的調整:建議由行政院層級研擬流域綜合治理政策綱領,並與全國國土計畫相互配合的方式,以解決體制上的不足,及長久以來流域治理上有關土地管理的問題。 

2. 推動方式:透過三層級的流域治理組織進行推動,並於行政院層級設置推動辦公室,除了讓流域綜合治理能夠有完整且緊密的規劃,亦可解決過去流域治理群龍無首的情況。 

3. 經費審議機制:設計兩層級的經費審議方式,在國發會層級負責檢核財務計畫,在行政院層級則針對所提報的計畫進行審核,強化計畫內容的完整性及避免資源重複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