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WTO非優惠原產地規則之調和工作計劃(HWP) 

編號: CA0022

作者: 林培州

價格: 已絕版

出版日期: 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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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從1995年WTO達成簽署原產地規則協定,並決定以HS貨品稅則號列變更之實質轉換準則,作為調和各國非優惠原產地規則的基本規範架構,WTO原產地委員會即依該協定第四篇第九條之規定,委由世界關務組織協助組成原產地技術委員會,開始積極展開協商非優惠原產地規則之調和工作計畫。該調和工作計畫的原訂協商期限為3年(即1998年7月須完成協商),惟截至目前TCRO雖已大致完成協商HWP的整體架構,但是對於商品特定原產地準則的基本規範原則,以及HS各章商品特定原產地準則清單的協商,仍因各國立場與意見相當分歧,以致許多相關爭議問題遲遲無法獲得共識。如在HS總共96章與1,241項節次商品中,仍有高達半數以上的章別或節次別商品,其原產地準則尚未能在原產地技術委員會中達成一致決議,尤其是敏感程度較高的農產加工品、紡織品以及機械、電機、電子與運輸工具類等多項商品,其商品特定原產地準則均多數未能獲得一致協議,而有待未來WTO原產地委員會進一步加以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