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電業自由化改革及其賓澤馬電力市場成功案例之探討 

編號: CA0043

作者: 王京明

價格: 已絕版

出版日期: 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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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繼1989年英國首先同時推動電業自由化與民營化之後,美國、澳洲、紐西蘭與亞洲國家也陸續開始實施改革,至今已有十餘年,由於各國政經情勢不同,顧及國情乃紛紛採用不盡相同的自由化方式來進行改革。我國電業自由化歷經十餘年籌備,「電業法修正草案」雖然於91年12月26日通過一讀,但之後台灣經濟成長停滯,且其中對於電能基金、再生能源基金與能源配比等諸多議題產生爭議,甚而引發與世界潮流相違的意見,質疑我國應否進行電業自由化。93年電業法修正草案提黨團再協商,但經過6次立法院黨團協商後,仍未達成共識。能源局復於94年10月13日重提電業法修正草案,自由化架構維持原先一讀版本,全面開放發電業、輸電業及配電業競爭,並成立電力調度中心之方式進行改革。鑒於我國電業改革歷程的艱辛與阻力之大,無非是對改革成效及風險產生質疑,信心不足,因此本文以類似我國電業自由化改革模式之美國,對其電業自由化改革進行回顧,並以其改革最成功的賓澤馬電力市場為例,說明其電力市場制度與監管體系,期盼由該成功案例中能擷取值得我國學習參考之處,建立國人對電業自由化改革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