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緣起及目的
2010年年底爆發的歐洲政府主權債務危機至今仍無法解決,導致歐盟及歐元區失業率居高不下,國內需求萎縮,即使出口維持擴張,但仍無法挽救2012年經濟陷入衰退的窘境。歐洲政府主權債務危機所產生的影響,已經嚴重侵蝕歐洲實體經濟,企業投資意願下滑,失業率居高不下,家庭消費支出減少,政府財政支出緊縮,致使國內需求疲弱,淨輸出雖仍維持擴張,但終究無法扭轉經濟衰退的頹勢。是自2009年以來的第二度衰退,顯示政府主權債務危機的影響範圍更為廣泛,程度更為深遠,甚至波及全球經濟景氣。
過去一年,主權債務危機由周邊國家向核心國家蔓延,引發歐洲金融市場持續劇烈震盪,嚴重衝擊企業及消費者信心,也直接影響歐盟實體經濟的發展。政府債務危機迫使各會員國實施財政緊縮政策,導致歐盟及歐元區經濟更為雪上加霜。英國首相David Cameron曾指出,歐洲不僅面臨著債務危機,也面臨著經濟衰退危機。面對持續惡化的經濟形勢,歐盟自2012年年初以來開始調整政策,不再像前兩年一樣,一味要求會員國實施財政緊縮政策,而是將政策重心轉移至促進經濟成長方面,希望透過促進經濟成長來鞏固政府財政收入來源,從而最終實現財政整頓目標。因此在2012年6月底舉行的歐盟領袖高峰會時,推出歐盟目前最優先措施的促進強勁、包容及可持續的經濟成長。當時通過「成長與就業公約」推出總額達1,200億歐元的促進經濟成長一系列計畫,為高債務會員國刺激經濟、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年輕人就業、加強能源、交通與寬頻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幫助會員國透過促進經濟成長走出債務危機。有鑑於此,觀察歐洲政府主權債務危機的後續發展,以及歐盟執委會為挽救經濟衰退的經貿政策對我國產業及經濟的衝擊,進而研擬因應對策,是有必要性的。
本研究第二章探討當前歐洲經濟情勢對全球經濟活動的影響;第三章歐洲強化青年就業政策經驗;第四章結論;第五章政策建議。
二、主要研究發現
本計畫報告的主要研究發現如下:
(一)歐洲政府主權債務危機衝擊全球經濟活動 當前主要國家出現舉債過多的情況,2008年的金融危機使問題急劇惡化,歐元區債務危機由希臘及愛爾蘭揭開序幕,且更蔓延至核心國家,包括西班牙、義大利及法國。事實上,其他歐盟國家,包括英國及法國,情況也不好,只是市場暫時對它們比較包容。但目前歐盟已陷入「債務深淵」。ECB也已經作出最大努力,暫時將歐元崩潰的風險降低,但是ECB只是多爭取一些時間,好讓歐元區會員國去作出讓市場信服的政府財政改革,以減低國債和落實若干結構性的改革,以提升失去的國際競爭力。全球各區域都要持續提升生產力及競爭力,儘量爭取在成長較過去緩慢的全球貿易中獲得更多的市場占有率。更重要的是大型新興經濟體,例如中國大陸、印度、巴西及俄羅斯等都必須盡最大努力,擴大內需和進行結構性改革,以促進生產力,降低對已開發經濟體的出口倚賴,以促成自身在經濟成長幅縮小,但是較平衡及可持續性的經濟發展。
(二)與歐盟洽簽ECA 自2011年5月以來歐洲議會數次通過決議,呼籲歐盟執委會應儘速與我國洽簽經濟合作協議(ECA),其原因諸如臺灣與歐盟雙邊經貿關係的現況已被低估,在東亞已經與韓國簽署FTA,並且陸續與他國洽簽貿易協定而獨缺我國,尤其是我國半導體科技在全球具有舉足輕重地位,因此洽簽FTA時我國是不可缺少的,甚至應強化投資合法性,以及加強雙邊投資關係。我國為因應全球經濟及區域經濟整合的發展,以及促進對外經貿關係的需要。臺歐盟經濟合作,將有助於雙方達成目標,創造雙贏。
(三)德國努力扶持製造業 德國產業結構與我國類似,主要是以中小企業為主亦即所謂中堅企業(Mittelstand),占德國企業全體的99%,占總生產額52%,占總營業額的39%,占整體雇用的60%。德國長期以來的出口貿易表現旺盛,但並非依賴大企業,而是依靠其龐大的中小型企業,中小企業出口占德國總出口的78%。特別是工作機械類對中小企業的貢獻更顯著。德國中小企業選擇更有利基的競爭優勢,不以外包,而是將單一技術發揮到極致,成為全球的唯一,追求小而美的企業體,以節省成本後的技術取勝,吸引顧客群。
(四)三債問題 除政府高負債問題外,全球也正面臨家庭負債及企業負債(含金融機構與非金融企業)的三債問題。根據2013年McKinsey Global Institute的報告顯示,2012年全球前十大負債國家的總負債占GDP比重最高者為日本(506%)和英國(501%),而最低的加拿大也有270%。由於經濟不振,除導致政府負債激增外,企業及家庭負債也隨著攀升。另外,根據Standard Chartered Bank的研究報告指出,中國大陸的政府負債、企業負債、家庭負債的總和占GDP的比重也達214%,其中企業負債更為嚴重,將對其經濟發展產生衝擊。2012年中國大陸企業負債占GDP比重已由上年的122%攀升至136%,創近15年來新高。而更複雜的問題是,許多高負債的企業都是國有企業,而貸款的銀行也受政府控制。因此,部分中國大陸企業債務背後,存在著隱含政府的擔保,致使政府債務占GDP比重也高達78%。當多數企業努力的減少債務時,勢必對企業投資造成排擠效應,進而對整體經濟成長產生不利影響。國際信評機構評比各個部門是否出現負債過高的臨界值為占GDP的60%至90%的區間,家庭及政府負債為超過85%,企業為超過90%時,即為危險區間。因此中國大陸及南韓家庭負債和企業負債都處於危險階段。
(五)歐盟失業率居高不下 在經歷歐洲債務危機後,歐盟整體平均失業率的情況因遞延效應仍然持續惡化中,2012年平均失業率仍高達10.5%。2012年歐盟平均青年失業率為22.9%,歐元區則為23.1%。青年失業率最高的希臘高達55.4%,而荷蘭僅為9.5%,德國為8.2%,兩國則遠低於歐盟所有國家平均值。因此,除了參酌歐盟刻在推動的促進青年就業之外,荷蘭與德國推動創新、厚植中小企業實力的政策經驗應有可參考之處。
在歐盟層級,歐盟首要「救急」─先調動歐盟不同經費資源,因地制宜,與會員國採取不同財政支持措施優先處理高青年失業的地區的問題。例如在青年失業率最高的地區,包括葡萄牙、義大利、西班牙等支持部分產業別青年實習計畫,支持社會保險費用、青年創業、學徒計畫等。此外,歐盟提供政策誘因鼓勵青年創業,提供創業貸款與支持性服務等,以擴大需求面的政策支持。
(六)荷蘭強化青年就業措施 荷蘭政府亦大力輔導中小企業,透過鼓勵中小企業創新,提供中小企業創適當融資貸款等,以強化青年就業。荷蘭政府在融資方面結合歐盟投資銀行及投資基金,以更充沛的資金協助荷蘭企業進行創新研發。荷蘭也修訂相關法案,提高研發人員薪資抵免稅賦額度。此外,除了總體經商環境法規鬆綁之外,荷蘭政府推動「技術夥伴計畫」(TechnoPartner Programme),透過提供企業較為便利的環境,以促進更多技術導向的中小企業利用相關技術創新:建立涵蓋產官學合作機制,提供創業資金融資、引進創投資金等,效果頗為良好。
(七)德國青年創業方案 德國也同樣鼓勵高成長中小企業發展提供這些高成長中小企業所需的關鍵管理技術知識與企業融資。例如「高科技創業基金」主要的政策目標為刺激德國創投市場活絡發展,並提供仍在初期發展階段的新科技公司融資信貸。德國鼓勵創新EXIST計畫,則鼓勵創意競賽,而進一步透過市場化與融資方式,提供青年創業的方案。
三、政策建議
(一)促進出口貿易 在促進出口貿易方面,政府曾多方面檢視我國重要產業生存利基,協商金融部門提供必要的資金貸給適時政策協助的方案。但出口產業部門難免遭受債務危機發生後的衝擊,因國外需求減弱致使出口貿易量減少。此時,政府更應密切關注我國產業類型的發展,擁有高度競爭力的產業部門,更應具有因應危機的能力,以達到自我防衛。
(二)與歐盟簽訂經濟合作協議 由於韓國與歐盟FTA在2011年7月1日生效,使我國產品在歐盟市場較韓國產品處於不利的競爭劣勢,而歐盟擴大在韓國投資也將使雙方的經貿關係更緊密結合,在市場布局及直接投資情況下,將形成上下游產業供應鏈的合作關係,致使我國有更進一步遭受邊緣化,以及與歐洲產業界疏離的風險。因此我國相關部會,如經濟部與外交部成立專案小組,負責進行跨部會協調,以及加速推動洽簽經濟合作協議。另外,也透過官方、民間各種管道向歐盟執委會、歐洲議會、歐洲業者及各會員國擴大宣傳及遊說,支持與我國洽簽ECA。
(三)適度引進外債 我國政府在2011年9月清償所有外債,使我國成為全球少數零外債的國家。我國是「零外債,高內債」的國家,與日本高內債的情況類似,甚至造成債務結構上的另類隱憂。我國目前擁有4,000億美元以上的外匯儲備,適度引進外債是有必要的。而我國在低負債的同時,也應思考無外債可能產生的隱憂,因為在國際間無任何負債的信用紀錄,若發生危機時,可能在全球金融市場中無法籌借到資金。對於政府未來施政,應積極開拓財源,縮減收支差距,增加強制還本額度,降低舉債成本等方面,以避免步入類似日本政府高內債的後塵。
(四)促進內需提振經濟 我國內需市場規模小,為減輕全球景氣低迷的衝擊,促進內需是有必要的。以促進內需驅動經濟成長,亦可調整我國經濟結構,以便逐漸轉換長期過度依賴出口帶動成長的模式,以及減輕我國經濟成長遭受國際經濟環境影響的負面衝擊。除促進政府部門及企業部門投資外,更應刺激家庭部門消費。我國政府應以創造就業、提高薪資所得等方式刺激民間消費,扶持企業促進投資,以及擴大政府公共建設等措施,以促進國內需求,帶動經濟成長。
(五)提供企業誘因培訓人才及優先發展高成長潛力產業 歐盟為提高總體經濟需求,創造青年就業,優先發展能促進就業成長的高成長產業,例如綠色產業、醫療照料產業、ICT資通產業等。例如歐盟成立數位就業大聯盟(Grand Coalition for Digital Jobs)強化ICT技能訓練;2013年4月則成立以及規畫歐洲醫療照護業的相關技能。歐盟建立綠色經濟、數位經濟的政策目標,同樣提升青年就業情況應有我國可參酌之處。臺灣過去奠下的ICT產業根基已深,並且同樣面對歐盟社會老齡化的社會問題,優先發展具有高成長潛力的產業人力,應可順利提升青年就業情況。
(六)擴大產學合作的創新平臺 荷蘭的「技術夥伴計畫」(TechnoPartner Programme),透過提供企業較為便利的環境,以促進更多技術導向的中小企業利用相關技術創新。「技術夥伴計畫」是一個鬆散的政策方案,基本上仍然是協調區域內與科技創新相關的關係人(包括大專院校、廠商、銀行)並促進密切的合作。同樣地,在德國EXIST計畫中,也由選定的創業種子團隊與具有實作經驗的Fraunhofer研究院攜手合作,以減少技術以及產業實際需求的缺口。研究機構與業者應透過更為制度安排,例如創新卷的運用,建立創新平臺與夥伴關係。
(七)提供具有潛力的中小企業業者融資 荷蘭鼓勵中小企業創新計畫的「技術夥伴種子」(TechnoPartner Seed)為促進荷蘭的創投公司進入此創投資金市場,並且提供適當的融資。德國「高科技創業基金」主要的政策目標為刺激德國創投市場活絡發展,並提供仍在初期發展階段的新科技公司融資信貸。德國EXIST計畫中企業開創貸款(Business Start-Up Grants),支持企業創新活動的開始投入的資本,鼓勵學生、研究人員等能夠將研發成果進一步商業化,成為市場上可銷售的商品或服務。
(八)透過專家指導促進中小企業國際化與網絡化 荷蘭的「技術夥伴平臺」提供高科技企業主相關技術、資訊。另外在「加速成長方案」中,新企業可以自行彈性選擇資深專家指導有關創業與管理方面知識。其中,荷蘭政府委託國際級大企業的「高成長群星組合」,提供高成長中小企業有關國際化、智慧財產權、管理技術等支援與諮商服務,大幅減少中小企業的學習成本,與進入國際市場的障礙。同樣地,在德國「高科技創業基金」計畫中,專家指導(coaching)也是計畫提供給創業家的重要資源之一,以協助其建立夥伴以及緊密連結商業網絡。另外,中小企業倘若在創業階段中,能透過創業平臺接觸顧問公司、創投公司、專家等,亦有利於試探尋找下一階段的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