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估試算我國104及105年度運動產業產值及就業人數等研究案- 我國105年度運動產業產值及就業人數等統計研究 

編號: PR1848-3

作者: 連文榮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18.06


摘要:

105年國內景氣持續低迷,經濟成長僅1.41%,各業別的生產表現多數欠缺活力,批發及零售業成長更僅成長0.72%,這也隱含運動服務業的批發及零售業將仍舊疲軟。但在運動風氣持續盛行、里約奧運舉行、主管體育事務的體育署積極推動體育賽事及舉辦體育用品展的激勵下,國內運動服務業的成長表現仍較104年更進一步提升,也明顯高於整體服務業,對整體經濟帶來的效益也持續擴大。 

整體來看,105年我國運動服務業生產總額為1,417億元,較上年成長4.93%,明顯高於上年的1.78%漲幅,占全體產業生產總額比重約為0.39%;生產毛額為881億元,成長4.63%,漲幅明顯高於上年,占全體產業比重為0.51%;總收入總額為3,638億元,成長5.19%,占全體產業比重為0.95%;廠商家數共為13,477家,增加5.95%,占全體產業比重為0.98%;就業人數共有67,113人,成長4.78%,占全體產業比重為0.90%;5項指標皆持續上升的趨勢。 

在經濟關聯效果方面,105年要配合運動服務業1,417億元的生產總額,將帶動上游產業也跟著擴大生產配合,透過產業上下游關聯效果,可以推估為了生產運動服務業之生產總額,將連帶上游產業的生產,若考量部分生產投入來自進口,則合計將創造整體經濟的生產總額達2,024億元,其中生產毛額為1,218億元,就業需求為每年156,744人。若所有生產投入皆由國內廠商提供而沒有來自進口,則合計將創造整體經濟的生產總額達2,571億元,其中生產毛額為1,417億元,就業需求為每年174,577人。 

在生產總額方面,105年整體運動服務業生產總額為1,417億元,十大類別中,占生產總額比重最高的為運動用品或器材批發及零售業,約為52.69%,運動管理服務業排名第二,比重為12.32%,運動場館業則位居第三,占12.10%,其次依序為運動保健業、運動傳播與出版業、運動博弈業。另外,105年運動服務業生產總額占全體產業生產總額比重為0.39%,占全體服務業比重為0.89%,皆呈現緩步上升的現象。 

在生產毛額方面,105年整體運動服務業生產毛額為881億元,十大類別中,以運動用品或器材批發及零售業所占比重最高,約占59.15%,運動場館業則位居第二,占11.51%,運動管理服務業排名第三,比重為10.29%,其次依序為運動保健業、運動傳播與出版業、運動博弈業。另外,105年運動服務業生產毛額占全體產業生產毛額比重為0.51%,占全體服務業比重為0.82%,皆呈現維持穩定狀態。 

在總收入方面,105年整體運動服務業總收入為3,638億元,十大類別中,占總收入最大比重的為運動用品或器材批發及零售業,約為68.75%,運動博弈業則以9.07%排名第二,運動場館業位居第三,比重為5.79%,其次依序為運動保健業、運動傳播與出版業、運動管理服務業。另外,105年運動服務業總收入占全體產業總收入比重為0.95%,占全體服務業比重為1.70%,皆呈現穩定上升的趨勢。 

在廠商家數方面,105年整體運動服務業廠商家數為13,477家,十大類別中,占總家數比重最高的為運動用品或器材批發及零售業,約為59.01%,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則以10.04%排名第二,運動場館業業位居第三,比重為9.31%,其次依序為運動博弈業、運動保健業、運動用品或器材租賃業。另外,105年運動服務業廠商家數占全體產業廠商家數比重為0.98%,占全體服務業比重為1.23%,皆呈現維持穩定上升走勢。 

在就業人數方面,105年整體運動服務業就業人數為67,113人,十大類別中,占總就業人數比重最高的為運動用品或器材批發及零售業的46.97%,運動場館業以比重16.62%位居第二,運動管理服務業以13.25%居第三,其次依序為運動保建業、運動博弈業、運動傳播與出版業。另外,105年運動服務業就業人數占全體產業就業人數比重為0.90%,占全體服務業比重為1.60%,皆呈現反彈上升走勢。 

本計畫提供歷年運動服務業產業統計資料,利用政府相關普查、統計等資料,針對運動服務業進行指標推估與統計分析,本年度主要是推估105年的5項指標,分析重點也著重在105年的統計結果。但由於運動服務業並沒有獨立的行業分類,而是分散在多個不同行業之中,加上樣本點甚少,因此不但取得的資料需要經過分解,推估方法也受到約束,建議隨著樣本點的增加,推估方法也應該隨之調整。 

一般民眾的運動風氣轉變或一項重點運動項目推廣的速度較為緩慢,因此運動服務業的發展也無法一蹴可成,必須長期的經營,尤其我國選手在國際賽事表現優異的運動項目,如羽球、網球、撞球、舉重及棒球等,對國內運動風氣有正面的帶動效果,因此政府應將這些運動項目列為重點發展項目;除此之外,應增建公共運動設施,並提高公有運動設施使用率,例如各地方政府的運動中心、公立學校的活動中心或體育館等;最重要是要多作廣宣,介紹運動對身體健康的重要性,喚起民眾對運動的重視,並養成定期運動的習慣。 

從運動服務業的就業者性別來看,105年就業者中,受私人僱用者6.71萬人,其中男性3.09萬人,女性3.62萬人,分別占40.10%及59.89%,此一性別比重約為2:3,與所有行業就業人數的5:4性別比重有明顯差異,也與服務業就業人數性別比重約為6:7有所差別。造成受僱人數女性明顯高於男性的主要行業來源是醫療保健業(86)、運動用品、器材批發業(4582)及運動及休閒教育服務業(8573)。 

從運動服務業的廠商雇主性別來看,在105年是13,477家廠商,成長6.0%,持續穩定成長的走勢,其中以運動用品、器材零售業(4762)的3,538家最多,其次是運動用品、器材批發業(4582)的2,937家,第三則是運動及休閒教育服務業(8573)的1,353家。若依廠商雇主的性別來看,105年運動服務業廠商男性雇主有8,768家,成長6.7%,占13,477家廠商的65.1%;女性雇主有4,400家,成長4.1%,占廠商的32.7%;其他公司型態則有308家。 

在運動服務業的男性企業雇主中,105年以運動用品、器材零售業(4762)的2,450家最多,其次是運動用品、器材批發業(4582)的1,899家,第三則是運動場館業(9312)的886家,前兩大順序與不分性別一致。女性企業雇主中,105年前兩大行業也與男性雇主相同,以運動用品、器材零售業(4762)的1,048家最多,其次是運動用品、器材批發業(4582)的945家,第三則是博弈業(9200)的485家。就運動服務業廠商雇主的男女性人數來看,女性雇主人數不及男性的一半。 

臺日韓在運動產業的產值估算上,現階段還在研究評估適當的估算方式,對於應納入的產業大項目範圍,看法大致相同,但官方的產業統計或國民所得帳等定期公布的統計資料上,尚未以「運動產業」為名的獨立統計項目,無法直接看出最新年度的運動產值規模。因此,比較臺日韓運動產業產值時,僅能先以政府委託研究的智庫或統計公司的調查報告為參考依據,在個別發布單位對於運動產業產值界定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初步比對運動產值規模,並非標準化後的精確數據。 

根據國際市調機構估算,2016年全球運動產業總產值約1.27兆美元,占全球國內生產毛額(GDP)比重約1.69%,與2015年的1.21兆美元相比,成長率達5.2%。另參考韓國2017年公布的運動產業白皮書,推估韓國2015年運動產業規模43兆韓元(約合404億美元),而日本為125兆韓元(約合1,174億美元),對照本計畫估算我國的運動產業規模約1,417億臺幣(約合44億美元)。 

從臺日韓運動產值規模占全球運動產業產值比重來看,日本占9.68%為最高;其次為韓國的3.33%;臺灣僅占0.36%,與日韓之間尚存在一段頗大的距離。次從臺日韓運動產值規模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重來看,韓國占2.92%最高,其次為日本2.67%,都高於全球運動產值占整體GDP的水準1.63%,顯示日韓運動產業的發展高於全球平均水準;而臺灣占0.39%,低於全球運動產值占整體GDP的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