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析電價調整與尖離峰電價情境對我國工業節能與抑低尖峰用電之影響 

編號: PR2048

作者: 梁啟源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18.12


摘要:

台灣能源進口依存度以及集中度偏高,國際能源價格波動牽動國內電廠經營與電力價格走勢,面對目前我國能源轉型政策及電力供應漸趨緊澀問題,推動工業部門提升能源效率與抑低尖峰用電刻不容緩。本研究目的即為探討尖離峰價比對於抑低我國工業尖峰用電之影響、電價變動對於我國工業節能之反彈效果與遞延影響、以及我國推動節能市場交易機制之可行性,並進行台灣動態一般均衡模型的維護與更新。 

具體而言,本研究旨在討論下列問題:1. 蒐集及彙整國際時間電價制度以及評估模型,並模擬尖離峰差價對於抑低我國工業部門尖峰用電影響;2. 研析電價調整對我國主要工業部門電力效率水準影響與節電行為之反彈效果;3. 研析電價調整對我國主要工業部門電力消費行為影響與遞延效果;4. 蒐集及彙整國際節能交易市場機制(白色證書交易制度),並舉辦焦點座談會探討我國推動節能交易市場之可行性與施行方向;5. 更新與維護台灣動態一般均衡模型至2016年,並評估電價調整或其他節能政策工具對我國工業部門之電力消費和經濟物價影響。依據研究目的,重點彙整研究成果如下: 

1. 研析國內外電業時間電價之經驗及作法: 

(1) 國際間之時間方案分為強制適用與自由選用兩種,對於用電規模較大之用戶,很多國家電業係採強制性模式。 

(2) 各國電力公司考量地區季節氣候狀況、自身電力負載情形、產業或家計部門彈性調整用電時間可能性等,所推行之時間電價方案的尖峰時段電價與離峰時段電價比從1至16。 

2. 研析尖離峰電價對我國工業節能與抑低尖峰用電之影響: 

(1) 根據2012-2016年能源查核統計資料,有效樣本數共計115,676筆,超過七成廠商選擇尖峰與離峰電價差距較大之三段式時間電價制度。 

(2) 三段式時間電價方案夏月尖峰對離峰電力需量比率小於一,而二段式時間電價則大於一,但兩種方案之夏月電力需量比率皆低於非夏月,顯示擴大尖離峰電價比有助於廠商減少尖峰段電力需量。 

(3) 三段式時間電價方案中,我國六大電力消費產業夏月尖離峰時段電力價格替代彈性介於-0.39和-0.16之間,表示拉大尖離峰電價差距將有助於移轉我國主要電力消費產業之尖峰時段電力用電至離峰時段。 

3. 電價變動對我國六大電力消費產業電力使用效率影響與反彈效果測定: 

(1) 運用效率彈性估算法與隨機邊界分析法評估,我國六大電力消費產業之實質生產總額與資本投入增加有助於提高電力使用量,調漲電價則可改善電力使用無效率性,進而降低電力消費量。 

(2) 1982-2016年我國主要電力消費產業電力使用效率尚有13%的改善空間,短期反彈效果為1.2%,有部分反彈現象,長期反彈效果則為-6.7%,即電力消費降低幅度高於電力效率提升幅度,產生超額節電現象。 

4. 研析電價變動對我國六大電力消費產業電力需求影響及其遞延效果測定: 

(1) 運用向量誤差修正模型評估,我國六大電力消費產業的長期所得需求彈性為1.4622、電力價格需求彈性為-0.7843,表示長期下電力需求量將隨經濟成長而增加,電價提高實能有顯著之節電成效。 

(2) 我國六大電力消費產業的短期所得需求彈性介於0.27與0.75之間,電力價格需求彈性介於-0.36至-0.48之間。比較長短期彈性值,相對於長期而言,短期內電力消費較不易受工業生產指數與電力價格影響。 

(3) 電價調漲將有利於我國六大電力消費產業當季節電,且有遞延影響效果,但遞延影響效果逐季遞減,若前一、二、三季電價漲幅成長1%,我國六大電力消費產業當季節電幅度預估將分別成長0.49%、0.46%、0.36%。 

(4) 若前期修正誤差項高出長期均衡,本期將會以調降45%的調整速度,逐漸將非均衡狀態拉回均衡狀態,亦即從短期偏離修正至長期均衡,約需半年(二期)時間。 

5. 研提我國適宜之白色證書機制: 

(1) 白色證書交易機制即在透過強制性節能規範,要求節能義務者負擔節能責任,並可搭配交易機制,以具成本效益性方式達成節能目標。 

(2) 參考國際經驗,在白色證書交易機制設計中,除量測驗證與燃料貧窮問題外,尚須面臨國際定義差異大、實質性、外加性、永久性、可驗證與強制執行性等問題。 

(3) 白色證書與碳排放交易機制皆能促進企業研發與投資相關節能減碳技術、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但為避免受規範廠商重複認列節能減碳額度,應藉由強制規範義務者達成節能或減碳目標,並限制同一措施產生的節能量和減碳量僅能擇一認列,讓義務者自行評估達標之邊際成本,選擇最具經濟效益方式擇一參與市場交易。 

(4) 建議白色證書交易機制之節能義務者可同時納入能源供應業者(適用《電業法》)和能源大用戶(適用《能源管理法》),並將能源供應業者之節能義務服務對象限縮至小型住商部門,宜排除協助能源大用戶節能,避免產生節能義務重複認列問題。 

(5) 政府應審慎規畫白色證書交易制度之成本回收機制(允許成本轉嫁至用戶)、財稅優惠獎勵措施、達成節能目標之彈性緩衝機制等,鼓勵業者積極投入節能工作。 

(6) 建議宜分階段推動白色證書交易機制,初期先建立一個交易平台從場外交易開始,待市場成熟後再考慮交易所內交易。 

(7) 依據《能源轉型白皮書》之我國工業部門未來逐年電力效率提升目標,以及工業部門用電量占比資料,將節電義務量分配至各產業,估計總效益可超過新台幣200億元,大於節能義務者節電計畫實行成本總計新台幣3.1-17.1億元(依各國白色證書推動案例估算),故促進能源用戶執行能源節約工作,建議推動符合經濟可行性之白色證書機制。 

6. 台灣動態一般均衡模型的維護與更新: 

(1) 2016年我國整體製造業之資本、勞動、能源與中間投入占總生產成本比重分別為15.15%、10.57%、11.10%與63.18%。 

(2) 2016年四大工業部門中,以製造業的能源價格需求彈性 (-0.856)之絕對值最大、水電燃氣業則最小 (-0.481)。 

(3) 比較兩年度估計結果差異,2015年我國製造業能源價格需求彈性於去年的估計值為-0.856,今年微幅提高為-0.858。 

7. 國際油價波動對台灣工業部門衝擊影響評估: 

(1) 國內油價上漲10-25%,將使我國製造業產出物價上漲0.65-1.80%、GDP衰退0.14-0.36%、消費者物價指數提高0.317-0.885%。 

(2) 國內電價上漲3%,將使我國製造業產出物價上漲0.219%、GDP衰退0.078%、消費者物價指數提高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