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減量專案審議與產業碳管理制度衝擊評估計畫 

編號: PR1954

作者: 劉哲良

價格: 非賣品

出版日期: 2018.07


摘要:

本計畫包含五大工作項,以下分別就各工作項之執行成果,進行綜整說明。 

在第一工作項目中,本計畫針對國內外減量專案審議機制進行比較,並就國內減量專案與減量方法審議流程之常見問題,提出改善建議;另外針對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面臨後京都議定書時代的轉型對策進行追蹤,以做為後續減量專案制度精進及修正之參考。本年度計畫共協助39場次專案審查作業,其中包含11場次專案註冊申請、3件額度申請、25件新減量方法審議,另辦理3場次減量成效認可審議會。在強化減量專案外加性工具方面,本年度整理聯合國CDM在小規模減量計畫簡化程序的作法與工具,並提出參考建議。這些成果包含可參採CDM小規模簡化程序之作法、以及研擬「自動具外加性的正面表列清單」。在再生能源類抵換專案之審查上,主要針對再生能源躉購費率的成本數據進行彙整,掌握民國100年至107年度躉購費率設計參數,作為我國再生能源抵換專案之審查參考依據。在減量專案投資分析協助審查工作上,本年度共協審40件抵換專案之投資分析作業,其中有34件採小規模方法學,6件採大規模方法學。 

在第二工作項目中,首先針對我國減量額度之供給及需求進行追蹤及數據更新。供給面向上,先期專案所產生之減量額度約6,918萬噸CO2e,而抵換專案之減量額度約計4,424萬噸。先期專案之平均單位額度取得成本值,最低為1.1~2.8元/噸(液晶及顯示器製造業),最高為23.2~58元/噸(電力業)。另,依目前可取得專案財務數據之20件抵換專案中,單位額度取得成本值介於62.7~36,348.8元/噸,平均單位額度取得成本為2,262.3元/噸。需求端面向上,主要的潛在需求預估來自於環評過程中所承諾的減量需求,2020年潛在需求最大值推估為2,971.9萬噸CO2e;2025年潛在需求最大值推估值則為25,066.2萬噸CO2e。在額度的管理及追蹤上,本年度已完成4件帳戶開立、3件帳戶異動、2件額度註銷、1件額度轉讓等申請案之審查,共計10件,減量額度共核發6,920萬公噸CO2e,減量額度註銷部分,目前國內累計有26件減量額度註銷案,總計註銷478,457公噸CO2e作為減量承諾使用。減量額度轉讓申請案目前累計13件,轉讓額度共約1,330萬公噸CO2e。最後,本計畫亦站在成效檢視的角度,探討通過註冊之抵換專案所可能帶來的環境績效評估。依據評估結果,目前為止抵換專案所帶來之「減碳之社會效益」為536億元,而「綠色經濟帶動效果」之產業產出效果為174億元,合計710億元。在未考量政府執行自願減量專案政策之行政成本下,每單位廠商投入之投資金額,可以創造6.6元之環境效益與經濟帶動效果。 

在第三部分環評案件管理的工作項目中,本計畫重新檢討並修正「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增量評估及抵換規劃計算指引」內容,綜整不同類型開發行為之環評溫室氣體審查重點。其次共協助101件環評開發行為之個案審查及分析,依據溫室氣體排放量化評估、減量措施分析量化及溫室氣體盤查、查證、登錄之規劃等三大方向進行審查作業,要求開發單位依據上述規範提出具體承諾及期程以利後續監督追蹤作業。最後,協助完成環評溫室氣體減量及抵換個案追蹤作業,包括溫室氣體減量期程、溫室氣體減量效益、溫室氣體減量措施現況、相關佐證資料、盤查查證登錄作業情形及後續查核事項之確認等。統計至目前已結案之環評開發行為排放增量為7,544.8萬噸,減量為3,567.3萬噸,淨增量為3,977.5萬噸,可以發現透過環保署環評審查程序,要求重大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減量達3,567.3萬噸,減量占比約為47%,以碳社會成本來進行貨幣化計算,環評過程中要求達成的減量承諾之社會效益約為429億元/年。此外,亦由個案層次來檢視環評制度在溫室氣體管理上所可能達成的成效。以六輕為例,其為了達到環評減量承諾,總投資金額27.5億元,透過產業關聯效果帶動國內綠色產業產值增加61.6億元,亦呼應國際氣候管理脈絡下、期許溫室氣體管理應同時帶來綠色經濟帶動效果之政策設計方向。 

第四工作項目為碳洩漏之實證評估。依據歐美碳洩漏指標評估經驗指出,建立及彙整完整的資料庫將有助於分析歷年貿易背景的碳洩漏情形,資料庫選擇準確、可靠、一致性、透明的數據來源計算各項評估指標亦為整體評估的基礎。本研究彙整行政院主計總處定期公布之「產業關聯表」、財政部「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經濟部能源局「能源平衡表」、環保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之數據做為研究碳洩漏風險資料庫參考基礎。最後,研究引用107年核定之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之減量目標為情境分析基礎,探討產業在此一管制條件下的成本衝擊,以此做為碳洩漏風險門檻值之研擬基礎。依據實證分析結果,不同參數情境下的產業碳洩漏風險雖有所不同,但一致指出特定幾個產業將是面對管制下具有較高碳洩漏風險的產業。在本土化門檻值的設計上,本研究透過成本衝擊做為主要考量因子來界定門檻值之設計。研究引用溫管法每公噸新臺幣1,500元為成本衝擊上限情境模擬產業發生碳洩漏風險比例最高;高風險族群包含: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鋼鐵基本工業、化學材料製造業、紙漿、紙及紙製品業、石油及煤製品製造、紡織成衣及服飾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等;高風險產業碳強度及貿易風險暴露門檻為1,919 噸CO2e/百萬美元及58%,此情境下依碳洩漏門檻值給予免費額度減緩衝擊後,產業仍需付出之排放費用為6.76億新台幣。另以國際碳價歷史資料(中國、美國加州)分析碳洩漏高風險產業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鋼鐵基本工業、化學材料製造業、紙漿、紙及紙製品業等,風險暴露門檻值分別為2,396–3,167噸CO2e/百萬美元及40–53%間,經碳洩漏門檻值給予免費額度減緩衝擊後產業碳排放產生費用約9.23–11.69億新台幣。綜言之,在本研究所設計的門檻值之下,預期可大幅降低產業面對排放管制的碳洩漏風險,同時兼顧環境目標之達成。 

最後第五工作項目為上述相關項目之支援工作,針對協助審查之96件環評開發案審查報告,以及40件減量專案投資分析案件,全部皆已至開發行為溫室氣體審查及監督內部管理平台,完成審查個案基本資料之建置與更新。並將管理平台高、中風險之資安弱點全數修正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