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應該在公元2000年前開辦嗎?座談會實錄 

編號: PP0008

作者: 麥朝成主編

價格: 已絕版

出版日期: 199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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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 策 建 言


背 景 分 析

  行政院經建會已經規劃完成國民年金方案,蕭院長最近也指示要在民國89年前開辦國民年金,由於國民年金制度是全民健保制度推行以來最大的社會福利工程,有關制度的內容與特色,對於經濟、社會、政治層面的影響,都值得關注與重視。本院特舉辦「國民年金應該在公元2000年前開辦嗎?」座談會,邀請產、官、學界及民意代表人士,研商行政院經建會的規劃案,集思廣益以便凝聚各界共識,俾供政府推行國民年金制度之參考。

具 體 問 題
因 應 對 策

1.人口老化與家庭功能式微

 

人口老化並不代表社會問題:人口老化是總體現象,未必表示老人的「個體」經濟安全有問題。政府應當正視人口老化的趨勢,宣導正確的觀念以及個人責任,促進民眾瞭解老年的經濟風險有二:不知何時失去工作能力,以及不知存活多久的風險,多教育民眾重視「生涯規劃」。


提倡家庭倫理觀念,維繫家庭成員相互扶持的功能。要防範民眾以為政府推行國民年金,等於將奉養老年父母的家庭責任,移轉給政府負責的錯誤觀念。否則只有加速家庭功能的式微,以及傳統倫理文化的喪失。


個人儲蓄雖然可以減輕老年經濟問題,但是對於「活得太久的恐懼」的保障並不足夠。因此,政府除了應當繼續鼓勵民眾儲蓄之外,也應開放商業年金保險,使民眾可以購買保障老年經濟安全的生存險。


均衡處理老年人口的福利問題:不能單獨依靠年金就獲得全面解決,加強老人健康方面的照護,充實老人的感情生活,更值得各界的關注。


國民年金在目前的環境下,具有雙重目的:避免政治因素的干擾,建立基本的老年經濟安全保障體系。

 

2.實施國民年金制度的必要性

避免政治因素的干擾:近年來各種福利制度倉促推出,尤其是老人年金、老農津貼等等,使得我國社會福利制度參差不齊,造成民眾爭相援例以求,成為政治人物炒作的空間。必須將未參與任何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制度的人口,納入基礎保障層次。


過渡設計:在國民年金制度中,必須針對現有已滿65歲但未領有任何老年給付的老年人口以及即將屆滿65歲,在年金制度開辦後無法領取足額年金者,給予過渡性的福利津貼。但為避免產生太大的經濟衝擊以及財政負擔,福利津貼應當從低制訂,目前經建會的2000元水準尚屬合理。

 

3.國民年金制度的特色對於經濟的衝擊

採行部分儲備制(partially funded)的財務制度,保費大部份由個人負擔,小部分由後代負擔,可免初期保費過高,也可以減少跨代之間的所得重分配程度,避免長期財政負擔沈重。


所得重分配性質應當控制到合理程度:除了低收入戶保費全額補助之外,「定額保費、定額給付」的制度設計,重點在於提供每人相同的基礎保障,可以不必因人而易,儘量減少「代內所得重分配」的性質,以免產生太大的經濟衝擊。


妥善運用龐大的國民年金,加強資金的管理與運用以提高報酬率,逐步提高累積準備的比率,使部分提存制的長期財務狀況更趨健全,並避免造成總體儲蓄的下降。換言之,減少隨收隨付的程度,往完全提存制的方向努力,仍是長遠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