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2總量管制政策對電力部門的衝擊影響分析 

編號: EP0215

作者: 王京明

價格: 已絕版

出版日期: 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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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京都議定書自生效後,溫室氣體減量已成為全球性議題,各國紛紛考量其國情積極因應。在眾多減量政策中,有透過經濟誘因工具,亦有透過技術研發來降低排放,但為因應京都議定書的規範要求,總量管制政策是各國所必須採取與遵守的基本目標管理方針,我國目前雖非京都議定書成員,惟為克盡地球村一份子的減量責任,乃有必要完善規劃國內溫室氣體總量管制政策。基於發電部門對二氧化碳排放產生的重要性,如何做好發電部們的總量管制乃是我國溫室氣體減量政策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本文主旨即在以長期電源開發電力經濟技術模型,評估國內各種總量管制目標下,探討發電部門達成二氧化碳減量之成效,以及對其之影響,以茲做為政策決策者之參考。研究結果發現若總量管制目標為京都議定書對附件一國家的要求,要在2010年時回到1990年再減5.2%之水準,電力部門靠本身的能力是無解的,若將總量管制目標放鬆為2020年回到2000年的排放水準,或2025年回到2005年的排放水準,則電力部門在樂觀的條件下,可以達成目標管理,但會付出相對的成本,平均每度發電成本會增加4%到8%的額度,每度電CO2的排放則從0.54公斤降為0.41公斤與0.44公斤。由於各種總量管制目標的達成,靠的不僅是電力部門的努力,也仰賴政府的相關配套措施,因此建議政府應及早規劃並施行全國能源會議所要求的各項減量方案,以利電力部門達成其排放總量管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