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洗錢防制法新制宣導


主旨:為因應宣導洗錢防制法新制將於106年6月28日施行,配合廣宣懶人包及文宣資料,並轉知所屬廣為宣導,請查照。


說明:


1.洗錢防制法106年6月28日施行,提供人頭帳戶或擔任車手,均可能構成洗錢罪,可處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關心您。


2.金融機構落實開戶及交易之客戶審查程序,多一份關心,多一些瞭解,健全臺灣金融環境,保護你我財產安全,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關心您。


3.出入境攜帶新台幣10萬元、人民幣2萬元、等值1萬美元之外幣、有價證券、一定金額之黃金及物品,要誠實申報,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關心您。


4.自106年6月28日起,洗錢防制法新增銀樓、代書、房仲、律師、會計師、公證人從事特定交易時,也要進行客戶審查、申報可疑交易及保存交易紀錄,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關心您。

 


106年8月25新增出入境旅客通關注意事項宣導短片

出入境旅客通關注意事項宣導短片-入境
出入境旅客通關注意事項宣導短片-出境​

 

新增「洗錢防制專業總動員」等4款電子海報:

因應洗錢防制 民眾應配合客戶審查

誠實申報免遭海關沒入或受罰

洗錢防制專業總動員

縱容洗錢會流失筆錢更重要的事

 

107年1月10日新增宣導電子海報、資訊圖表、懶人包、短片共10款:

懶人包-看守你我荷包

洗錢防制為哪樁

層層把關打破洗錢循環

為何妳的朋友都是檢察官

• 金流透明犯罪現形  1  2  3

• 洗錢防制黑錢收網-勿當犯罪車手  1  2  3